每票1000元亲自送钱到府 宜县议员林腾煌贿选逆转无罪

国民党宜兰议员林腾煌贿选案,二审逆转无罪。(图/游芳男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国民党籍宜兰县议员林腾煌,涉嫌以每票1000元向选民贿选买票,被检方提起公诉。一审判刑3年2月、褫夺公权3年,案经上诉,高等法院5日二审宣判,改认定林腾煌的行为并非买票,因此逆转改判无罪。可上诉。

71岁的林腾煌曾任苏澳镇代会主席,后竞选苏澳镇长并成功连任。他5年前镇长卸任后转战县议员,以156票之差高票落选。他去年九合一大选时再度参选,并拿下5275票顺利当选,成国民党在苏澳镇选区唯一提名、当选的县议员。

但他参选后就爆出贿选事件。他的苏姓桩脚投票前以每票1000元的代价向选民买票,遭检方起诉后,去年3月遭判刑10月、褫夺公权2年,并宣告缓刑2年。苏女虽未咬出林腾煌,但仍有选民提出检举,在投票前亲自到林姓镇民住处送钱,疑似以每票1000元、总计5000元代价,向林姓镇民一家5口买票。

检方获报后,搜索林腾煌住处及竞选总部,查扣选民名册部份现金,检方还在投票日前向法院声请羁押获准,林腾煌成为宜兰县首位遭收押的县议员候选人。虽然他顺利当选,但检方仍提起公诉,一审法院认定有罪,判刑3年2月、褫夺公权3年。

林腾煌除刑案部分一审遭判刑外,检方也对他提出当选无效之诉,一审宜兰地院去年7月间判决当选无效,内政部也随后发函将林腾煌停权。至于贿选案部分上诉第二审,高等法院6日却出现逆转判决,改认定林腾煌的行为并非贿选,因此改林腾煌无罪,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