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13岁少女聊天聊上床 少年挨告苦求:你帮我好不好?

▲未成年男女偷尝禁果,即使双方你情我愿还是须负法律责任。(图/达志示意图/非本新闻当事人

社会中心基隆报导

基隆市一名年满16岁、未满18岁的何姓少年,被指控在2014年7月间邀请13岁的方姓少女家中聊天,之后却色欲薰心「霸王硬上弓」性侵得逞,还在脸书上要求少女「不能说我强迫你」、「你可以说我们在一起」,事后被少女父亲提告求偿55万元,基隆地院审理后,判决何男应赔8万元精神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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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姓少女在法庭上指控,当天何男邀她到家中聊天,后来却开始对她毛手毛脚,还将她压在床上,她曾试图反抗但因为力气小,被对方性侵得逞,事后就直接回家洗澡,没有告诉任何家人朋友,直到向老师坦白后,才通知父亲报警

法院调查发现,少女曾和何男透过脸书「讨论」供词,少女提及:「我只能骗警察、骗老师、骗家人,说我们在一起一个多礼拜」、「不然如果说我们两个是炮友,那你不用活命了」,何男则回答:「你不能说我强迫你啊」、「可以说我们在一起啊」、「讲真的我们两个都是心甘情愿不是麻?」、「那你帮我好不好?就说我们在一起」。

根据两人对话法官认为何男自始自终坚持发生关系是你情我愿,加上方姓少女在法庭与在警局的供词前后不一,又无法举出其他证据证明遭到强迫,最后刑事部分就依对未满14岁女子性交罪,判决何男须训诫及假日生活辅导

民事赔偿部分,虽然方姓少女主张被强暴后,罹患创伤后压力症候群,求偿55万元,但法官考量双方是你情我愿,少女又坦承在何男之前,曾和前男友发生关系,加上何男家境不好,最后判决何应赔偿8万元的精神赔偿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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