钮承泽性侵案再度开庭 对外保持沉默庭内仍否认性侵

钮承泽性侵案二审开庭时,曾双手合十后进入法庭。(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导演钮承泽涉嫌性侵剧组员工,虽然赔偿被害人200多万元,但仍被一审法院依照「强制性交罪」判刑4年。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14日再度开庭审理,钮承泽在开庭前来到法院,仍维持一贯风格,不愿对案情说明,仅说了「谢谢」,就进入法院。但据了解,他在庭内仍否认性侵被害人,辩称双方情投意合发生关系

检方起诉指出,钮承泽于2018年11月间性侵电影跑马》女剧组人员,当时剧组原定要开工作会议,但钮承泽因故临时取消会议,改邀友人家里聚会同乐,当时被害人也跟着到场。当晚众人陆续离去后,只剩被害人一人在场。

钮承泽竟将被害人强压在沙发上后强脱衣裤,但疑似因为无法勃起,最后以手指性侵得逞。被害人之后坚决不从,身体蜷缩在沙发上哭泣发抖,钮承泽无法进一步性交,只好让被害人穿回衣物离开。被害人随即打电话向室友求助,室友知悉后随即带同被害人至台北市立联合医院妇幼院区验伤后报案

案发后震惊社会,钮承泽虽赔偿对方200多万元,但仍遭检方起诉,并求刑3年4月。法院审理时,钮承泽否认犯罪,辩称双方互有情意,才会发生关系。但一审法院不采信,认定钮承泽性侵,判刑4年。

钮承泽上诉第二审,上诉理由指称,一审法院认定被害人「紧闭双唇、撇头、闪躲、推阻」,已明确表达排斥、不愿与之发生关系;但他主观上认为双方有情愫存在,无意强迫对方,也无犯罪故意,因此法院认定与事实不符。另外他接近女方时,女方并未强烈抵抗反应,纵使有推阻动作,也极其轻微,使他无从判断对方真实意思,这是双方认知有差距,不代表自己犯罪因此上诉,请求二审重新调查

全案于14日再度开庭,钮承泽上午出庭时,仍不愿回答任何问题。而据了解,他在庭内还是否认犯案,辩称双方情投意合而发生关系。由于本次庭讯表定传唤被害人到庭,但被害人却未出庭,合议庭将另订庭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