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经理偷走档案 害前东家20亿营业秘密外泄!检建请从重量刑
▲桃园检方对窃取前公司高价产品营业秘密的邹男,建请从重量刑。(图/资料照片)
记者杨炽兴/桃园报导
60岁邹姓男子为某材料事业处生技部专案经理,趁离职前将有关公司产品之配方、制程、设计及设备研发之营业秘密资料档案共5,861个,重制于个人随身碟、行动硬碟而带离公司,使价值19.44亿之最新产品营业秘密外泄,造成该公司巨额损失,经桃园地检署提起公诉对邹男违反营业秘密法,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桃园地检署检察官陈书郁指挥法务部调查局桃园市调查处,侦办被告邹男违反营业秘密法案件,被告邹男在磷酸锂锰铁(LMFP)正极材料制造商,担任材料事业处生技部专案经理,并參与公司内部研发专案。未料邹男竟于去年12月8日至26日离职前,利用 接触LMFP电池正极材料生产技术、配方及设备研发机密资讯之机会,擅自将有关公司产品之配方、制程、设计及设备研发之营业秘密资料档案共5,861个,重制于个人随身碟、行动硬碟而带离公司,使价值新台币19.44亿之最新产品营业秘密外泄,造成该公司受有巨额损失。
经检察官指挥调查官于今年4月29日,在被告住处执行搜索,查获相关随身碟、行动硬碟等物,经检察官讯问被告后,声请法院羁押获准,并于近日侦查终,结认被告涉犯营业秘密法第13条之1第1项第2款、3款逾越授权重制及刑法第359条无正当理由取得他人电磁纪錄等罪嫌,提起公诉,并考量被告所造成之损害及为维护高科技产业健全发展、确保国家产业竞争力,建请法院从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