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家僧「藉神佛」控女殿主有奸情!大型法会逼下跪20分钟:妳是狐狸精

▲林姓僧人因怀疑黄姓女殿主与某道场负责人奸情,竟于法会中逼下跪公审她。(法会示意图,与本案无关/记者陈昆福翻摄)

记者徐恺昕/彰化报导

林姓出家僧人因怀疑黄姓女殿主与某道场卢姓负责人有奸情,竟趁台湾道教门派联合总会举办法会的时候,以神佛之名逼黄女会场中罚跪,同时还拿麦克风直接宣扬她与卢男关系,公开说他们是猪哥精跟狐狸精。黄女觉得自己无故受辱,气的向林僧提告。林僧最后被依强制罪判处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5万元。可上诉。

法号「本修」的林性僧人,因在通讯软体群组看到黄姓女殿主与卢姓道场负责人互摸鼻子照片,认为2人有奸情,为了提醒黄女紧守妇道,林僧先是要求黄女在「人坛」及「中坛」前罚跪,告诫她「女人要爱惜自己的贞操,就如同爱惜自己的羽毛,忏悔得清净,清净得安乐」,隔日更于公开的法会场上拿麦克风直接宣扬2人男女关系,说卢男是猪哥精、黄女是狐狸精。

黄女自认与卢男并无奸情,但因担心若不从将会影响法会顺利进行,只好乖乖照做,下跪时间长达20多分钟,事后她自觉受辱,人格也遭贬损,决定向林男提告强制罪。

彰化地院审理时,林僧辩称是黄女认为自己行为不检点才去跪,他并没有叫黄女下跪,但法官勘验相关证人证词后,认为林僧扬言公开黄女奸情,胁迫她在公开场合下跪,除妨害黄女自由外,也对她人格有所贬损,身心影响甚钜,审酌林僧犯后矢口否认犯行,完全没有悔意,耗费庞大司法资源,行为实在该罚,依强制罪判他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5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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