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网渔具实名制上路 宜县奖励回收
网具实名制7月1日上路,未依规定标示或不实,最高可罚15万元。(读者提供/李忠一宜兰传真)
渔业署去年委托地方政府,推动废弃刺网渔业渔具标示措施,宜兰县政府在今年6月初完成实名制宣导与辅导作业,7月1日起展开查核,未依规定标示或不实,最高可罚15万元,县府鼓励废弃刺网回收,每公斤奖励金15元,期限至今年10月31日。
宜兰县政府指出,海洋废弃物是全球关注的重要议题,受到人为活动、地形及潮汐影响,海洋易堆积废弃渔网具等废弃物,为解决海洋废弃物问题,推动网具实名制,网具上的浮球、浮子须依规定标示编号以利稽查辨视。
县府指出,刺网渔具虽然有造价成本低、高效率、操作方式简易、节省能源等优点,是台湾常见的捕捞作业方式,然而,刺网作业易造成「混获」情况,意外捕获其他物种,对于海洋生态造成极大的冲击。
此外,刺网渔具容易被礁岩卡住,进而覆盖礁岩区,导致礁岩栖地功能降低,而流失的刺网,亦可能缠绕海洋航行船舶的螺桨,影响各种船舶航行安全。县府表示,配合渔业署政策,派员在渔港内对渔民辅导刺网实名制,并提供碰水不易掉溶剂的奇异笔,让渔民能更简易完成实名制。
实名制规定刺网渔业渔船出港前,应在网具两端浮球或旗帜,以及每间隔50公尺以内的浮子标示渔船统一编号,浮子小于8公分或无浮子者,浮子纲至少标示1处,未依规定标示或标示不实者,可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并没入其渔获物及渔具。
废弃刺网须去除浮子、沉子、浮球及垃圾等杂物后,县府以每公斤15元奖励金回收,对象限设籍宜兰县渔民,期限至今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