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货车走旧苏花 通行证申请已公告

▲「省道台丁线(旧苏花公路)大货车行驶公告禁行路段通行证申请作业规定」已完成相关公告程序,大货车驾驶可据以申请行驶。(图/记者游芳男摄)

记者游芳男/宜兰报导

苏花改苏澳东澳路段于17日开放12点2公尺以下非管制大货车通行,公路总局第四区养护工程处表示,依据苏花改环说书件规定,苏花改开放大货车后,台9丁线(旧苏花公路)禁行大货车,但考量禁行路段仍有工厂工地商家或其他临时性载运货物民生需求,将采开放以申请通行证方式例外通行。

公路总局第四区养护工程处也提醒大货车驾驶人,目前「省道台九丁线大货车行驶公告禁行路段通行证申请作业规定」已完成相关公告程序,并请申请人检具证明文件,自用大货车请向公路总局第四区养护工程处申请;营业用大货车则向车籍所在地各区监理机关申请,或由当地村(里)长再转监理机关或该局第四区养护工程处申请临时通行证即可。

另考量用路人对新管制措施还不熟悉,通车后将有3个月劝导期,劝导期后如未持有通行证通行台9丁线者,将由警察单位依法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