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田钢案自救会质疑 台南市环保局说明

▲针对自救会质疑嘉益工业公司,申请工业区扩大编定计划环境影响说明书,环境影响差异分析报告通过之相关作为,南市环保局提出说明。(图/环保局提供)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针对自救会质疑嘉益工业公司,申请工业区扩大编定计划环境影响说明书,环境影响差异分析报告通过之相关作为,台南市环保局提出说明指出,本过程符合相程序,让居民发言提出疑虑,厂商回复释疑,如自救会对于决议内容有所不服,可依行政程序法相关规定提出诉愿,并送本案诉愿主管机关予以审议。台南市环保局长李贤卫指出,本次南廍里指称市府只看书面就通过,都没去看,先通过才附带条件是相反的作法,违反程序。其实全案于105年2月17日即进行环评委员会现勘,是日亦有该自救会相关成员出席与会,且全案于第28次会议,30次会议皆让当地民众发言提出相关疑虑,并让厂商回复,所谓市府只看书面就通过与事实不合。

第2点,该自救会争执于农业区不得开发工厂..云云,环保局指出,该公司建厂地点为编订工业区范围内,因邻近农业区,全案委员经本次讨论方要求废水须采零排放。

第3点,依据环境影响评估法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估系指开发行为或政府政策对环境包括生活环境、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及经济、文化、生态等可能影响之程度及范围,事前以科学、客观、综合之调查、预测、分析及评定,提出环境管理计划,并公开说明及审查。即表示环境影响评估为开发前所为之评估审查,该自救会要求先组成监督小组、先零排放后再来审议,实有所误解。

本案开发单位曾于102年3月提出环境影响差异分析报告,申请变更工业区扩大编定计划之「1、计划名称负责人;2、镀锌线材厂名称及产品名称;3、施工期限;4、镀锌线材厂退火处理设备;5、镀锌线材厂增设废酸回收再生系统(即ARP);6、镀锌线材厂制程废水之处理及回收规划;7.生活污水之处理设施及位置调整;8、增加营运环境监测项目;9、增设太阳能发电系统;10、增设镀锌线材厂雨水收集储留系统;11、增设镀锌线材厂周界盐酸气监测设备」等较高污染制程之计划内容,经第9次、第11次及第16次会议审议,于103年1月13日第16次会议决议不通过。

该公司于104年6月另案提出变更内容对照表将原环说书通过之酸洗厂变更为低污染的金属塑型厂,该案于104年9月经该会审议须重新提送差异分析报告书。该公司依当时会议审议提出较低污染制程塑型热处理等计划内容,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台南市政府经济发展局)于105年1月底核可后转市府审查。

全案经第28次大会审查要求补修正后再审,今该公司完成修正,再送市府第30次大会审查并经多数委员决议通过,并要求零排放、成立监督委员会,以及全案需依据会议委员意见予以修改,修改后经委员确认后制作定稿方可执行。

台南市环保局强调,环评委员会依相关书件资料与民众所提意见于会议做成决议,如自救会对于决议内容有所不服,可依行政程序法相关规定提出诉愿,并送本案诉愿主管机关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