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社大质疑玉米田遭污染 环保局立案调查
台南社区大学调查,质疑台南市后壁区嘉田村一处玉米田遭受土壤污染,不适合植物生长。(台南社大提供/洪荣志台南传真)
台南市后壁区嘉田村一处位于曾因土壤污染被列管场址附近的玉米田,虽已解除列管,但台南社区大学却调查发现,不仅该农地部分土壤还残留不锈钢炉碴,部分土壤的铬含量超标甚至超过12倍,达到3300多毫克,导致农民种的玉米植株也死亡,玉米叶更呈现烤焦状,质疑该农地并不适合植物生长,要求市府重新整治并检测玉米是否安全。
台南市政府环保局18日上午派员现场勘查确认位置,并立案调查,后续还将连系地主并进行必要的采样检验作业,一旦农地发现炉碴存在,将要求提送改善计划限期改善;另农产品如有受污染之虞,必要时也将会同农业局会勘认定进行铲除销毁。
台南社大指出, 2009年1家科技公司租用后壁乡嘉田村崩埤段的农地作为不锈钢炉碴再利用处理场,当时该科技公司还收受其他公司的炉石产品及炉石粉,但因使用量少,将炉石等堆置在场内,又因贮存不当,且遇上莫拉克风灾雨水漫流,污染邻近农田,2012年12月被市府公告为污染控制场址后命令改善,2013年7月才解除列管。
不过,台南社大却调查发现,市府虽已解除列管,但农地还是遭到污染,农民种植的玉米,不仅玉米植株死亡,玉米叶还呈现烤焦状,明显是因土壤含铬影响磷的吸收,土壤还夹杂不锈钢炉碴,根本不适合植物生长。
中华医大副教授黄焕彰表示,环保署规定,铬的土壤污染管制标准值为250ppm,土壤污染监测标准值为175ppm。
但据调查,台湾农地表土铬的自然含量一般为0.2 ppm左右,底土一般为0.13 ppm左右,且土壤中铬的自然背景浓度平均值不超过50ppm。当土壤中铬的含量高于50ppm时,能造成植物中毒死亡,且无论三价铬或六价铬均能使植物中毒,毒性主要作用在根部,还会干扰植物对铁与磷的吸收。在水稻地种植实验中发现水稻对六价铬吸收较为容易,且易从茎叶转移至糙米中。
有鉴于此,台南社大提出6大质疑:
一、法规只要求土壤铬含量整治到250ppm以下,这样能确保作物生长吗?
二、不锈钢炉碴的铬含量高达2000至4000ppm,当废弃在农田,经过雨水冲刷溶解后,会进入土壤中,影响农作物生长。因此整治时,不仅应该去除土壤铬含量,也应去除农地中的不锈钢炉碴;但该场址经市府解除污染控制场址列管后,为何农地表土竟然还残留不锈钢炉碴?
三、该处的不锈钢炉碴被环保局认定为非土壤,既然是非土壤,不锈钢炉碴应是废弃物,应依废清法进行表土清除,不应将不锈钢炉碴与土壤进行上下翻土来完成整治。
四、解编后农民种上玉米,结果玉米植株死亡,且玉米叶呈现烤焦状,为缺磷的典型症状,可知植株因为土壤中铬的抑制,影响其对磷的吸收。现勘也发现,部分土壤夹杂不锈钢炉碴,并不适合植物生长,对此农业局如何解释农地安全?
五、农业局对无法种植农作物的农地要如何处理?这些玉米安全吗?
六、环保局对于整治后仍无法农作的农地,应有何作为?对于农民的损失,是否应该要求污染行为人负起赔偿责任?
台南市长黄伟哲认为,环保局针对污染农地整治到解除列管,都已建立标准作业系统,并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要求「污染行为人」或「潜在污染责任人」,负担农地污染改善整治责任,一定确实维护台南优质环境及市民身体健康。
环保局表示,今天现勘的位置,位于2007年后壁超翔公司炉碴污染农地事件旁边约50公尺的农地,非属同一案件。超翔炉渣案已于2010年至2012年间由污染行为人依污染改善计划书执行,将农地上的污染改善完成。
不过,考量一般土壤中重金属的污染深度,常以地表下0至30公分的土壤层为主,加上当时超翔公司造成污染的原因为炉碴溢流,属表土污染,因此环保局依环保署公告的「标准土壤采样方法」进行采样验证,并经检验符合土壤污染管制标准后,在2012年已解除列管。至于民间学者反应前述土壤采样方法所采集的土样不足以代表土壤污染情形,环保局将向环境保护署环境检验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