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独角兽回归A股配套出炉 红筹企业市值不得低于9000亿
▲沪指 。(图/CFP)
中资企业与创新企业(独角兽企业)回归A股相关配套制度和监管规则终于在30日公布,选取标准分别是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00亿(约新台币9417亿元)的境外上市企业,未在境外上市的创新企业则是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等方面。
中国证监会网站发布,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下一步,证监会将加强与各地区、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抓紧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监管规则,稳妥推动试点工作。对象方面针对数符合国家战略、具有核心竞争力、市场认可度高,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并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
在选取标准方面,已在境外上市且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的红筹企业;尚未在境外上市,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的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红筹企业和境内企业,具体标准由证监会制定。红筹企业这里指注册地在境外、主要经营活动在境内的企业。
符合试点条件的红筹企业,可以优先选择通过发行中国存托凭证(CDR)在境内上市融资﹔符合股票发行条件也可以选择发行股票。符合试点条件的境内企业,可以直接在境内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对于给予中资企业回归A股配套,大陆证监会发言人常德鹏表示,「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成熟度、持续监管安排和发行上市监管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基础制度全面加强,市场容量稳步扩大,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已经具备支持创新企业境内发行上市的基础条件。」今年两会期间,很多代表、委员也都提出了这方面的改革建议,推进这方面的制度创新已经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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