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证监会拟允部分涉房地产企业于A股融资

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对于涉房地产企业,在确保股市融资不投向房地产业务的前提下,允许以下存在少量涉房业务但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企业,在A股市场融资。

其中,自身及控股子公司涉房者,最近一年一期房地产业务收入、利润占企业当期相应指标的比例不超过10%,参股子公司涉房者,最近一年一期房地产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占企业当期利润的比例不超过10%。

消息指出,资本市场对于涉房企业的股权融资政策,既严格限制主营业务为房地产的企业股权融资,又合理保持资本市场融资功能的有效发挥,更好服务稳定经济大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