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统假酒2年生产90万公升 6万公升卖国军

地方中心/彰化报导

彰化县政府28日表示,大统关系企业大联制酒公司食用酒精香料制作料理米酒,2年来生产90万公升,去年有6万公升销售军方;至于酒品标示不实是否涉及刑法第339条第1项诈欺及逃漏烟酒税等部分,将移请检警国税局单位侦办,目前裁处书已于28日上午送至大联制酒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彰化县政府财政处上午表示,大统关系企业大联制酒公司自民国95年设厂,所登记及标示的酒类应用蒸馏及酿造方式制成,但经调查却都用食用酒精,调和其他原料制作,违反消费者权益

彰化县府财政处长詹明叡表示,财政局26日及27日加班调查发现,大联所生产的12款酒品,除大统极品人参酒外,其他料理米酒、米酒头及高粱酒等11个品项,都涉及标示不实。他以销售量最大的料理米酒为例说明,经搜证查验后,发现大统料理米酒非由米酿造发酵而成;大统蔓越莓酒等酒品登记为水果酿造酒,却以食用酒精调配制成等不实情节,确认该公司目前所生产大统料理米酒等12款酒品,除大统极品人参酒1款以外,其中有11款违反烟酒管理法第33条规定,涉及标示不实,损及消费者权益。

詹明叡还说,根据大联公司生产报表,大统料理米酒共有600毫升及3000毫升两品项,去年产量为50万公升,今年为40万公升,两年来共生产90万公升,其中大统料理米酒600毫升品项在市面通路有铺货,3000毫升品项则提供给国军单位,去年供货给国军单位达6万公升。

詹明叡指出,财政处同时也已搜集该公司制配方表、取样添加物及调阅帐簿凭证,并依行政调查程序于10月25日下午前往该公司对负责人高振利及其品管人员制作笔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