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違停時代來臨? 交通部列4點回應「恢復法治」提案

交通新制6月30日上路,8项交通微罪不开放检举,民众质疑「大违停时代来临」。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交通新制6月30日上路,8项交通微罪不开放检举,民众质疑「大违停时代来临」。网友在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提案「恢复法治」,5477人附议。交通部对此表示,将持续与内政部及地方政府共同合作,积极办理相关改善策略,落实各项工作。

交通部昨天发布新闻稿,针对民众在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提案「恢复法治!请共同营造不易让大家违规的交通5E环境!提供合乎科学的临停空间!保护生命优先!」,列4点回应。

交通部说,有关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条之1、第63条、第63条之2修正案部分,为呼应社会对加强保护行人及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之期待,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于112年6月30日修正施行,道安有改善,社会各界均反映民众检举违规临停及骑楼停车案件数量暴增,无足够之合法临时停车空间,确属道路环境现况,亟需从源头改善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部参酌社会各界意见,以工程改善手段先替代监理执法手段,在行人环境及停车或临时停车问题尚未改善前,系统性检讨最高罚锾1200元以下轻微违规限缩不予民众检举,及当场举发案件始予记点,迳行举发(包含科技执法及民众检举案件)不予记点,经行政院3月7日通过核转立法院审议,并经立法院5月14日三读修正通过及总统5月29日公布后,经行政院核定自6月30日施行。

有关统一中央道路主管机关部分,交通部表示,行政院依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第18条核定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纲要计划(113-116年),拟定综合性、长期性施政大纲与其他关于维护及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施政的必要事项。中央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例如内政部、交通部等,已依纲要计划订定年度道路交通安全推动计划,规画每年应办理之道路交通安全事项;直辖市政府、县(市)政府均业已依纲要计划及安全推动计划,订定年度道路交通安全执行计划。

交通部说,另行政院依中央道路交通安全会报设置要点规定中央道路交通安全会报置委员39人至41人,为吸纳社会各界的专业意见,邀请相关团体及学者共同参与,由行政院每月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并视议题性质邀集相关单位列席,另于交通部全球资讯网设置道安会报专区揭露相关会议资料。

有关完善道路设计规范及友善行人环境部分,交通部表示,交通部颁订「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公路路线设计规范」、「交通工程规范」及「公路工程施工规范」等规范,供各级道路主管机关依循办理相关标志、标线及号志等交通工程设施之设置,以维设施之一致性及标准化,提升公路之安全及顺畅。

交通部说,近年来持续推动人本交通及车道瘦身政策理念,108-112年已就部颁「公路路线设计规范」内多项技术条文进行修订,包含缩减公路行经市区路段之车道宽、机车道宽、慢车道宽、路肩宽及人行道等规定,均与内政部「市区道路及附属工程设计规范」一致,其目的在于缩减出来的余裕空间,将可调整于加宽人行道空间,或临近路口中央设置行人庇护岛,并配合公路法第33条修正及行人交通安全设施条例施行,于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纲要计划持续通盘检讨相关技术规范,续落实人本交通环境。

此外,交通部表示,为协助各县市政府改善道路环境并进行整体路廊规画,交通部运输研究所参考国内相关规范,综整「人行空间改善原则」、「改善机车交通环境原则与作法」、「行人专用时相与行人早开时相设置原则」、「校园周边人行空间改善参考指引」等原则或指引,并已于112年度函送各县市政府参考运用。

第四,有关驾驶执照管理事宜,交通部表示,为加强高风险驾驶人管理,已预告修法将按违规程度分级,对于既有规定受终身不得考领驾驶执照处分重新申请考验核发1年,及未来受吊销驾照重新考领者、受吊扣驾照1年以上者或吊扣驾照未达1年者分别核发或换发2年、3年或6年驾驶执照,及应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讲习及结清罚锾,再增加统一律定须有6年观察期,驾驶人于期间内无再受吊扣驾驶执照处分,方得依规定换发驾驶执照有效期间至75岁,系已加严较高风险驾驶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