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女想生乌克兰混血娃 说服弟捐精生双胞女娃却人财两失

单身女说服胞弟捐精生下台、乌混血双胞女娃,最终因胞弟自己要而闹上法庭女子被判败诉,人财两失。 (示意图/Shutterstock)

1名住在高雄叶姓单身女子,因羡慕周遭好友借精生了可爱混血美娃,与胞弟及弟媳商量后,说服胞弟捐精,请他到乌克兰找了代理孕母条件孩子出生后必须让她办理收养手续。后来乌克兰代理孕母果然生了1对漂亮可爱双胞胎女娃,不料胞弟却因混血娃太漂亮可爱,反悔不愿送养,姊弟因此翻脸对簿公堂,结果叶女被高雄地院判败诉,落得人财两失。

据了解,叶女说服胞弟捐精后,请弟弟与弟媳到乌克兰与诊所签约,捐精找代理孕母,期间包括医疗费用机票食宿所有费用,全由叶买单,唯一条件是,孩子一出生就要带回台湾,无条件让他办理收养手续。

不料,弟弟见双胞胎太可爱想自己养,还将小孩带走,拒让胞姐申请抚养权姐姐得知后立即前往弟弟家中理论谈判中弟弟态度强硬,还禁止亲姐不能探望将双胞胎,姐姐气愤提出告诉。

叶女决定提告民事返回不当得利诉讼,要求赔偿相关费用共447万5851元,但叶女的弟弟与弟媳反驳,当初确实为圆叶心愿答应捐精,但此举违反公序风俗契约并无约束力,相关费用仅是叶女为个人利益而出,不能说是不当得利。

法院认为,叶女将婴儿商品化,已经严重损害人性,也损害叶女弟弟一家人亲权,有违社会道德观,且叶女等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人工生殖法,因而认定契约无效,即使叶女的弟弟拒绝让出双胞胎抚养权,也不构成债务不履行或不给付,无须负赔偿责任,判决叶女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