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产会告辜严母女 无法可罚不起诉

党产会告发前妇联会主委辜严倬云(见图)和女儿辜怀如毁损政治档案,检方认定不起诉。(本报资料照片)

党产会告发前妇联会主委辜严倬云和女儿辜怀如(见图)毁损政治档案,检方认定不起诉。(本报资料照片)

行政院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2018年调查妇联会时,怀疑170箱档案及资料被辜家以碎纸机全数销毁,向台北地检署告发妇联会前主委辜严倬云、幺女辜怀如、助理刘凯理3人毁损政治档案、业务侵占、背信、毁损文书4罪,成为《促转条例》立法后首起涉及毁损政治档案的刑事案件。检方虽认定3人涉毁损政治档案,但当时《促转条例》还未公布施行,党产会、妇联会指控4罪嫌疑不足,7日不起诉3人。

毁坏政治档案 告发4罪

由于党产会只提出告发,依法不得向台湾高检署声请再议。至于妇联会另提告辜严倬云母女等人毁损文书罪部分则可提再议。

党产会2018年2月认定妇联会为国民党附随组织,冻结该会名下385亿元资产,期间怀疑辜严倬云在2017年5月中旬,指示妇联会员工,将该会2006年之前的帐册、档案等会务资料,依据不同处室分门别类,并装箱标示搬至北市德惠街台泥大楼仓库,交由辜严倬云、辜怀如保管。

党产会指控,2017年11月底至12月初,经辜怀如指示助理刘凯理,自德惠街将妇联会资料搬移至嘉新大楼内。另在辜严倬云指示下,由辜怀如、刘凯理将其销毁,告发辜严倬云3人涉犯刑法业务侵占、背信、毁损文书及《促转条例》毁坏政治档案等罪。

北检认为,辜怀如、刘凯理确在2017年12月中旬将170箱资料销毁,但《促转条例》同年12月27日才经总统公布施行,依罪刑法定原则无法追究3人刑责。

虽然辜严倬云等人销毁意图疑与「灭证」有关,但不构成业务侵占罪;另销毁资料虽会造成妇联会遭受「法律上不利益」的可能,但这并非背信罪的保护范畴,且背信罪是规范有关财产上事务,而本案并非处理财产事务,亦不构成背信罪。

毁损文书 已过告诉时限

至于毁损文书罪部分,检方认为虽经妇联会提告,但妇联会早在2018年3月9日党产会告发时,即已知悉辜严倬云3人涉嫌犯罪,却迟至去年10月29日才正式向北检提出告诉,已超过半年告诉时限,依法不得再行诉追。

党产会昨天表示,目前仍未收到北检的不起诉处分书,对于不起诉的理由与检方的态度,目前仍无法确认,因此将等收到处分书后再决定下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