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噶瑪蘭人出書 族人盼「復名」

宜兰县史馆发表新书「mai qaRapungus──当代噶玛兰人的生命纪实」,县长林姿妙(右二)、噶玛兰族人牵手跳噶玛兰传统舞。记者陈敬丰/摄影

噶玛兰族2002年复名,成为全国第11个原住民族,目前约有1000余人,多分布在花莲,但宜兰仍有近千名族人碍于现行原住民身分法,无法取得原住民身分,族人盼政府尽速修法。学者指出,去年宪法法庭判决现行法规违宪,应于2025年内修法。

宜兰县史馆昨天发表新书「mai qaRapungus──当代噶玛兰人的生命纪实」,收录29名当代噶玛兰族人的生命故事,并办理特展,希望持续唤起社会大众对噶玛兰族的关注;书名「mai qaRapungus」,就是噶玛兰语的「不会遗忘」。

县史馆表示,荷兰时期台湾约有上万名噶玛兰族人,日本时代兰阳平原地区也有数千人,随着汉人的移入,宜兰的噶玛兰族或者移居到外县,或者被赶到了荒地,遭到边缘化;1987年,「噶玛兰族复名之父」偕万来等人走上街头,推动复名运动,2002年终于得到政府的承认。

偕万来2008年去世,将满15年,噶玛兰族复名运动仍未竟全功。现行原住民身分法第2条规定,平地原住民须在国民政府来台初年几次开放登记中,登记成原住民才能取得身分;噶玛兰族复名后,当年未登记的族人仍无法取得身分,根据学者研究,宜兰可能有近千名族人面临困境。

偕万来之女偕淑月感叹,数十年前社会氛围对原住民不友好,许多长辈害怕受到歧视、压迫,不敢承认原住民身分,就没有登记,现在就算想恢复身分也不得其门而入,希望政府尽快修正原住民身分法。

东华大学法律学系主任蔡志伟Awi Mona指出,去年宪法法庭宪判字第17号判决,现行原住民身分法第2条违宪,政府应在2025年内修法,让具有原住民身分历史事实、文化和自我认同的族人取得身分,且从宽认定;若政府依照判决修法,2年后宜兰的噶玛兰族人有望「复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