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职才5天...17岁妹遭副理压床上强X 挣扎惊喊:不要!他无耻辩:她是害羞
▲公司副理将才到职5天的新人拖回家中强制猥亵吃上官司。(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桃园市一名在人力公司任职副理的吕姓男子2016年见到年仅17岁的新人雯雯(化名)竟起了邪念,下班后硬是将对方半拖半扯的拉回家中,不顾雯雯死命挣扎竟将她压在床上强吻,事后还辩称,「我以为她是害羞」。桃园地方法院依强制猥亵判吕男有期徒刑8月,高等法院也将他的上诉驳回,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吕男2016年11月19日见到才刚进公司工作5天的雯雯,竟在工作时间用右手勾住雯雯脖子,再紧紧抓住她的右手腕,硬将她扯回桃园的住处内,一进房就问雯雯要不要喝啤酒,雯雯感到相当害怕赶紧拒绝。
没想到这时吕男色心大起,竟将雯雯的口罩摘下,用身体强压住她,还把雯雯的双手向上拉、按住她的头部,不管她如何挣扎,吕男仍强吻得逞;雯雯见状惊惧不已,随即用力挣扎,找到空档便夺门而出,报警处理。
吕男辩称,雯雯自愿到他的租屋处,他才以为雯雯对自己也有好感,自己亲雯雯之前也有先询问,听见她挣扎说「不要」之后就放手了,绝对没有强制猥亵的犯意,也没有摸到其他部位,应该以性骚扰论罪;桃园地方法院并不采信吕男的说词,仍依强制猥亵罪判他有期徒刑8月。
吕男不服判决结果决定上诉。但高等法院指出,吕男未经同意亲吻他人嘴唇所侵害的性自主权程度,已经达到强制猥亵的程度,不仅止于性骚扰。
除此之外,高院认为,吕男仗着自己的年龄、资历、社会经验及气力上优势,在厂区生产线众目睽睽之下,强行将小妤带至租屋处,并将她强压在床上后为猥亵行为,行径嚣张,恶性不轻,使雯雯身心受创,临讼时更一再将她因害怕不知所措的反应,故意曲解成对他有意思,像情侣一般,甚且将雯雯的挣扎闪躲说成是因为害羞而闪避,再次伤害污蔑她,难认有何悔意,驳回吕男上诉,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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