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个伙伴!台湾与瑞士签署国别报告交换协定
财政部指出,台湾为跟进OECD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的防止税基侵蚀及利润移转(BEPS)措施,我国与瑞士依「驻瑞士台北文化经济代表团与瑞士商务办事处避免所得税双重课税协定」第25条(资讯交换)执行国别报告交换。
台湾与瑞士双方依据互惠原则、提供对方跨国企业集团2019年以后的国别报告,企业最晚2020年底前递交国别报告、2021年初台瑞双方交换。
财政部指出,瑞士是继日本、纽西兰及澳大利亚与我国签署交换国别报告伙伴,透过国别报告交换机制可免除瑞士及我国跨国企业集团成员依双方送交国别报告规定负担的税务遵循成本,保障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免于移转订价不适当调整风险,强化双方资讯透明度及跨国合作防杜避税,维护租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