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险7月上路 2状况须加保

电动车购买率提高,金管会8日亦宣布核定产险公会提出的电动车专属保险参考条款及附加条款,将自7月1日实施。图/新华社

电动车保单保障范围

电动车购买率提高,金管会8日亦宣布核定产险公会提出的电动车专属保险参考条款及附加条款,将自7月1日实施。

金管会提醒有二种状况,车主必须额外加保才有保障,一是单纯电池自燃或爆炸导致的车体损失;二因充电造成车体毁损灭失及对第三人损失赔偿责任,都要加保附加条款。

金管会指出,保发中心正在研拟电动车参考费率,最慢6月底前完成,产险业最快下半年即有电动车专属保单问世。

随着全球推动净零减碳,电动车使用率亦快速提升,由于与传统燃油车大不相同,用一般车险无法涵盖电动车的损失或损失、维修情况无法用现有保单去支应,因此金管会核定电动车专属保单参考条款。

金管会指出,电动车专属保险及附加条款有二大重点,一专属条款承保电动车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车辆损失,但若是单纯电池自燃或爆炸导致的车体损失,则属「产品责任」范畴,将会被电动车险排除,但会另外提供「车体险电池自燃附加条款」,供车主加保。

二车主可选择加保「车体险充电期间附加条款」及「汽车第三人责任保险充电期间附加条款」,保障电动车因充电导致车体毁损灭失,充电造成第三人体伤或损失的赔偿责任。

金管会指出,产险公会基于二大原因提出参考条款,一是因应全球气候变迁与净零碳排,电动运具成为永续发展重要指标,电动车亦愈趋普遍,但电动车的结构、动能与维修技术均与传统汽车不同,风险态样亦不同,未来对电动车的损失频率(事故发生率)、损失幅度(理赔金额)等风险估算,无法依循传统燃油车的方式,推动电动车专属保单有其必要性。

二是台湾电动车发展之际,推动专属保险,与非电动车的经验资料可区隔观察,并分析评估符合电动车的风险,及累积新型态风险的统计经验,提供合理对价及更周延的保障,公平对待不同风险的车种。

金管会表示,配合电动车专属保单条款的核定,已同步修正自用汽车保险定型化契约范本,排除电动车的适用;另保发中心正研拟电动车参考费率,预计第二季完成,以利业者参考适用并推出电动车专属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