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7月上路 分红保单 搭配医疗险主约须送审
分红保单有新规范,预计7月1日上路。此为示意图。(中寿提供)
有「储蓄神单」之称的分红保单衍生销售乱象,金管会出手管理。金管会11日公布新规范,除不可以「高分红」吸引保户外,若分红保单要搭配癌症险等医疗险、伤害险为主约,须经金管会审核通过,新制预计7月1日上路。
金管会要求分红保单应设置区隔帐户,区隔帐户可分配红利盈余,应符合可持续性、可负担性与平稳性的原则,可分配盈余的红利,分配给要保人比率不可低于70%。如果分红连续2年未达最可能红利累积值,保险公司要将原因提报董事会、向要保人解释,且向主管机关说明改善措施。
保单的红利计算公式要浅显易懂,且应要通过现金流量测试以及金管会所规定的利润测试标准。分红保单文宣上,应要列出最可能红利金额、较低红利金额及红利金额可能为「零」;且应揭露至少3个年龄层代表年龄计算的金额,在要保书上要载明「保户已经了解红利并非保证给付项目、可能会变动为较高或较低的数字,且在极端情况之下可能为零,销售人员已确实告知」等文字警语。
每年红利宣告日后的30天,保险公司网站要揭露可分配的盈余、分配给要保人的比率、红利实现率及红利分配计算方式,所谓红利实现率是指发放的红利金额与最可能红利金额的比率。
销售方面,金管会禁止招揽人员将保单报酬率与公司股息、同业保单、银行存款或者其他金融商品报酬率进行比较。保险业者应对招揽人员进行教育训练,确定招揽人员了解商品内容后才可以招揽。同时董事会对分红保单业务负最终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分红保单若是以综合险的方式,也就是除寿险以外搭配非寿险保障如伤害险、医疗险,因该保障项目不参与分红,金管会也订出规范。保险局副局长蔡火炎表示,如搭配伤害险、癌症险等医疗险,采「主约」形式,因为商品架构较复杂,一律为「核准制」须送金管会审查通过;若为「附约」才可以采「备查制」。蔡火炎表示,市面上已经存在分红保单综合险,若要维持主约销售,就需要重新审核。
新制上路后,预期有3家业者架上商品恐需重新送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