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費新制周一上路 新北3.5萬租屋戶「市府未掌握」成黑戶
新北30万租屋族实际约有10万租屋户,约3万5千户电费新制未能被政府掌握成为新制黑户,新北地政局表示,除加强宣导利度外,也将进行联合稽查,若发现房东超收电费最重可罚30万。图为新北板桥、三重等都市区域。记者李定宇/摄影
内政部日前修正租屋电费规定,新制下周一上路,表示过往房东已固定费率乘上度数计算电费方式违规,新制规定电费必须以平均电价乘上度数计算。内政部去年底统计新北共约6万5千租屋户,但新北30万租屋族实际约有10万租屋户,约3万5千户电费新制未能被政府掌握成为新制黑户,新北地政局表示,除加强宣导利度外,也将进行联合稽查,若发现房东超收电费最重可罚30万。
台湾租屋市场繁乱各种纠纷层出不穷,其中电费度数如拍卖商品,房东喊价说了算,实际台电收取一度约3元电费,有良心的房东依电费帐单收费,但也有不少房东以一度5元、8元漫天喊价,租屋族为求安身之所只能忍气吞声乖乖缴钱。
内政部为解决电费喊价乱象、促进租屋电费合理及电费透明,修正住宅租赁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租屋电费相关规定,地政司修正租屋电费新制重点于租屋电费计收,房东计收电费标准每度不得超过电费单当期每度平均电价或当期电费总额,及增订房东需提供电费资讯,房客也可自行向台电查询电费资讯。房东若经查超收电费,最重可罚30万元。
但以新北为例,新北市府统计新北市境内约有30万人有租屋需求,新北主计处去年底年报统计新北共有162万2976户,其中自有住宅率为83%,每户人数平均为2.82人,数字显示新北约有10万户租屋需求。而依据内政部去年底统计资料显示,新北市境内经申报租屋共6万5千余户,显示新北仍有约3万5千租屋户未能被政府掌握如同电费新制黑户,除非房客向政府检举,否则房东依旧按往例收费无人知晓。
新北市地政局对此表示,针对未委托包租代管等租赁案,除透过地政局网站、粉丝专页、报章媒体、活动等方式加强向民众宣导力道,另透过民众消费争议申诉、检举,以及常态、临时性业务检查,并与行政院针对租赁定型化契约或转租契约联合稽查。另也对学生租屋进行访视等管道,进行租赁契约查核,若发现契约内容与定型化契约不符,皆会通知房东或业者改善。依消保法规定经限期改正不改,可处3万到30万元罚锾,且可连续处罚。呼吁房东依法收费以免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