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回馈 经长:估每户可退750元

经济部邓振中。(图/记者林信男摄)

记者林信男/台北报导

经济部长邓振中18日表示,电价回馈金额,可在2015年1月发放,预估每户可退费约750元,届时会以电费帐单告知确切回馈金额,并从电费中扣除。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18日审查新版电价公式,邓振中也出席备询。他在接受采访时指出,电价回馈会以一般家庭用户与小商家对象,约1200万户可望受惠。

邓振中说,倾向采取较简单的电价回馈方式,将台电因国际燃料价格走跌所省下的90亿元,平均摊退给1200万用电户(扣除空户),每户约可获得750元。

目前经济部共规划两种电价回馈方案,一为平均摊退,平均每户约可退750元;另一采用电度数计算,将每月用电度数(700度以内)乘上每度回馈金额,决定回馈总额

台电董事长黄重球说明,若采取第2种方案,一般家庭用户回馈上限,订为每月700度,用电超过700度的部分,不予回馈,小商家则拟以每月1500度为回馈上限。

此外,经济部原把用于弭平台亏损的重建成本,列入新版电价公式,但立委多不表支持,邓振中也明确表示,「可以拿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