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部发红包 电费回馈每户800元

经济部邓振中(中)召开记者会,说明电费回馈方案。(图/记者林信男摄)

记者林信男/台北报导

经济部长邓振中30日宣布,将以平均摊退方式,把台电因国际燃料价格下跌,所节省的94亿元成本,回馈给全台住宅与小商家用户合计共有1,173万户可受惠,每户回馈金额为800元。

经济部30日下午举行记者会,说明电费回馈方案,由邓振中主持。他在会中指出,可获得回馈的用户共计1,173万户,包括住宅1080户、小商店93万户,本次回馈采一次发放为原则,自2015年1月6日起,上述用户便可享受到电费扣抵。

根据台电估算,在住宅用电部分,2015年有3成住宅首期电费帐单,受惠于回馈金额挹注,电费将为0元。邓振中解释,当回馈金额超出当期电费时,会以当期电费为扣除上限,没扣完的部分,下一期还可以继续扣抵,直到扣完800元为止。

▲2015年有3成住宅首期电费帐单,受惠于回馈金额挹注,电费将为0元。(图/翻摄自台电资料)

邓振中说,民众可在电费单中,看到台电所加注的「燃料节省成本回馈」栏位及回馈金额;经统计,自1月6日起至农历年前,在1,173万可获退费的用户中,约有87%(1,020万户),可获得回馈。

据传这次电费回馈金额,是经济部与国民党团「乔」出来的。对此,邓振中并未明确回应,仅强调,在与立法院的沟通过程中,多数立委都希望「让民众过个好年」,加上台电2014年有盈余,所以决定把回馈金额从先前规划的763元,增加至800元。

邓振中说明,在政策制定上,一定会和各党团多沟通,但最重要的基础,还是台电的盈余。电价公式方面,邓振中表示,多数立委都支持订定电价公式,但对公式中的元素参数,仍有不同意见,必须再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