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价每度仅降0.0024元 经济部:执行有困难,暂不调整

经济次长沈荣津(右)。(资料照/记者林信男摄)

记者徐珍翔台北报导

经济部13日下午召开电价费率审议会,原本虽可调降电价0.09%,不过,考量每度仅减少0.0024元,仍不足最小单位每度0.1元,执行上恐有难度,因此决议此次不调整电价,维持每度平均2.5488元,所溢收电费1.26亿元,则在未来遇到电价涨幅过大,可能冲击物价及经济时,将用于维持电价稳定。

经济部次长沈荣津表示,此次调整电价主要是考量用人费用燃料成本前者即使台电退休人员增加、一例一休提高人事成本,但靠着确实控管,总用人费用仍减少25.85亿元;上半年燃料价格涨跌消长差异虽有限,但气候因素导致用电需求增加,使得售电量增加12.22亿度,且预估下半年燃料费成本还会增加54.7亿元之多,则抵销部分降价因子

沈荣津进一步说明,根据电价公式,其实电价本可调降0.09%,每度约减少0.0024元,但对于每月用电330度的用户而言,一个月电费减少还不到1元,影响极其有限,审议会委员考量电价最小单位为每度0.1元后,认定若调降电价,恐执行上有困难,因此投票表决后,决议此次电价不调整,维持每度平均电价为2.5488元。

至于溢收电费部分,沈荣津解释,审议会已同意,针对此次电价缓降,所溢收电费1.26亿元,将注记于电价平稳补充报表,与2015年台电公司调整税后盈余后,超过合理利润的335.72亿元,一同用于未来平稳电价;当天审议委员也定调,未来若遇到电价涨幅过大,可能冲击物价及经济时,将启动机制实施电价缓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