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修法 漲電價須立院同意…無共識

立法院昨(9)日召开党团协商讨论《电业法》修法,其中对于电价审议会明定专家学者与民间团体不得少于半数,各党团皆有共识;然而对于电价调涨是否须经立院同意,最后仍无共识。

国民党团提出电业法修法,希望将电价审议权转到立法院,取代「电价审议委员会」;然而民进党团认为,世界多数国家都有专业审查机制,电价应回归专业。

经济部长郭智辉也提出,电价审议若失去独立性,将使审议结果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影响台电财务调度,不利台电永续经营及电网强韧建设工作。最终朝野对此并未达成共识。

台电董事长曾文生表示,电价公布时间上的稳定性有其必要,因为不只对台电财务有影响,任何公司在编制隔年度财报、财务预算时,都要有电价估算值。近年稳定电价做法,就是让它有一定程度的可预测性,让国内企业应该都能稍微掌握电价调整的斜率,让社会有清楚讯号,可做后续安排。

昨日民进党团、民众党团则提出修正条文,主要有两大方向,一是增订电价审议会委员组成专家学者与民间团体不得少于半数,确保电价审议决策具专业及公正性;二是要求电价审议方式应秉持公开透明原则,维护社会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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