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计算机统一发票停用 延后一年

财政部宣布,电子计算机发票延后一年落日,未来一年还是可以看见电子计算机发票。(图/记者陈韦帆摄)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财政部今(24)日发布,修正「统一发票使用办法」第32条规定,修正电子计算机统一发票停止使用时点,由109年1月1日延长1年至110年1月1日。

财政部说明,鉴于使用电子计算机开立统一发票之营业人已具备一定程的资讯能力,且电子发票为统一发票政策推动方向,因此对于使用电子计算机统一发票营业人,提供两年缓冲期规划导入电子发票,各地区国税局并积极辅导

惟近来迭有营业人反映电子计算机统一发票套版纸仍有存货尚未用完,或配合导入电子发票需时日规划资讯、帐务软体系统开发及整合作业尚需调整因应。基于爱心办税且为逐步推动电子发票政策,并兼顾实务作业,因此再延长1年缓冲时间,到110年1月1日才停止使用电子计算机统一发票。使营业人有足够时间调整内部作业,各地区国税局将继续积极辅导,使政策顺利推动。

民众较为熟悉的统一发票类型,有长条纸张及热感应纸作成的电子发票,而电子计算机统一发票则是即为旧式三联式实体纸本发票,销售厂商在电脑系统开立发票后,列印出纸本交给买受人,一联为申报用、而买卖双方各持有一联,目前常用的企业多为旅馆饭店车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