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呛神父不专心听告解 一支「螺赖把」险毁历史建筑百景《玫瑰圣母堂》

记者吴奕靖、许宥孺/高雄报导

位在高雄市爱河旁的《玫瑰圣母堂》不但是台湾第一座天主教堂,更曾经荣获台湾历史建筑百景票选第一名,不过差一点就毁在一支螺丝起子,一名郑姓男子质疑神父在自己进行告解时,不够专心,所以就拿了螺丝起子丢向玫瑰圣母堂,还好没有造成毁损,不过教堂人员立刻报警警方翻遍法规,最后却拿他没辙,因为玫瑰圣母堂是历史建筑,只能引用《文化资产保护法》第一百零六条,未遂犯不罚,也让郑姓男子躲过200万的罚金

▲男子质疑神父不够专心听告解,拿螺丝起子丢圣母玫瑰堂, 险造成损毁「历史建物」 。(图/记者吴奕靖摄)

8日下午四点左右,郑姓男子开货车来到《玫瑰圣母教堂》,下车之后并没有多说话,也不顾教堂里头正在进行弥撒,拿了螺丝起子就往玫瑰圣母教堂丢,这个举动立刻让教堂人员冲出来看,郑姓男子还不觉得自己做错事,双手一摊大摇大摆的跟教堂人员说,「你能拿我怎么办?」看到这一幕,让人气得牙痒痒,所以教堂人员不忍了,直接打电话报警来抓人。

▲男子持螺丝起子(同款)丢圣母玫瑰堂, 险造成损毁「历史建物」 。(图/记者许宥孺摄)

郑姓男子随后被带回了派出所,该用哪一条罪来移送,伤透了员警脑筋,因为《玫瑰圣母堂》历史相当悠久,是台湾第一座主教堂,同时在2001年的时候,还荣获台湾历史建筑百景第一名,一般应该是属于「古迹」,所以毁损罪不是采用一般的刑法,应该是《文化资产保护法》第103条,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得并科50万以上,2千万以下的罚金。

不过就在派出所员警匡欣慧询问高雄市文化局后,整个罚则大逆转,因为《玫瑰圣母堂》是属于「历史建筑」并非是「古迹」,所以引用的法条变成了《文化资产保护法》第106条,处以30万元到200万元罚金,但是这个法条不罚未遂犯,也就是说郑姓男子虽然向《玫瑰圣母堂》丢螺丝起子,但因为没有造成毁损,所以无法像是「古迹」一样,引用第103条,就算未遂也会被移送法办

▲男子当日在这个地点拿螺丝起子丢圣母玫瑰堂, 险造成损毁「历史建物」 。(图/记者吴奕靖摄)

▲圣母玫瑰堂是属于「历史建物」而非古迹 。(图/记者吴奕靖摄)

匡欣慧花了很长时间查出相关法规,但是内心却很无奈,因为毁损「历史建筑」未遂无法可罚,所以只好再次告诫不准再犯,让郑姓男子离开派出所。不过高雄市政府文化局提醒,无论古迹或历史建筑都具有法定文资身份,都需受到文化资产保存法的规范,所以还是请民众千万别蓄意破坏历史文物

▲圣母玫瑰堂曾经被选为台湾历史建筑百景第一名 。(图/记者吴奕靖摄)

玫瑰圣母堂小档案

玫瑰圣母圣殿主教座堂,简称玫瑰堂,创始于1859年(清咸丰九年),不仅是台湾天主教会发源地,同时也是天主教会在台湾重新开教以来建立的第一座教堂。建筑设计哥德式罗马式尖塔建筑,教堂正面为高耸的尖塔,两旁有小型卫塔,正门上还有同治敕令的「奉旨」石碑教台中央的玫瑰圣母像,是道明会玫瑰会省之会士西班牙引进,至今已有140年以上的历史。

玫瑰圣母堂为哥德式与罗马式的尖塔建筑,被列为历史建筑。教堂正面为高耸的尖塔,两旁另有小型卫塔,正门上悬有同治敕令的「奉旨」石碑。教台正中央的玫瑰圣母像,由道明会玫瑰会省之会士自西班牙引进,至今已有140年以上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