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新舊制之爭!退休校警因這工作討回51萬勞退金差額

基隆市港西国小杨姓退休校警,在学校工作近20年,但退休只拿到41万,因市府未经他同意将劳退金改为新制来算,他不服提告向学校追讨,基隆地院法官认定他不只巡守校园,还负责国小操场、花圃杂草清除与花木修剪,符合「工友」的工作适用旧制,判决学校应依旧制给付差额近56万劳退金差额。

杨男主张,他在民国92年8月1日至112年4月8日退休前,在基隆市中山区港西国小担任校警,工作内容包含国小大操场周边、游乐场、中操场花圃之杂草清除与花木修剪,及校方临时规定交待事项,与公立学校工友所办理事务无异。

杨男说,他的工作应适用劳基法,但学校无视他选择适用劳工退休金旧制,自95年1月1日起,强制他适用劳工退休金新制,并依劳工退休金条例为他提缴退休金,造成他仅能领取新制劳工退休金41万8595元。

杨男认为应以旧制来算,他任职年资为19年又251天,退休前6个月的平均薪资为2万5825元,依劳基法规定,学校给付他的劳工退休金应为90万3875元。即2万5825元×35个基数共90万3875元,学校应再给付55万9884元劳工退休金差额。

港西国小说,杨男任职港西国小期间,为担任警卫之临时人员,负责其本职相关工作,非属技工或工友性质,依行政院劳工委员会(现已改制为劳动部)97年1月书函,公部门各业「临时人员」自劳退条例施行后始适用劳基法,其退休金制度应一律适用劳退新制,学校并无给付他请求旧制退休金义务

但法官审理指出,杨男除担任本职警卫人员工作外,尚有提供与工友工作性质相同劳务内容,工作内容及工作性质与工友较为相符,非单纯警卫,因此符合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函所指「工友」属性,技工、驾驶人、工友、清洁队员,均可自87年7月1日起即已适用劳基法,因此杨男可适用旧制。

法官指出,依行政院劳工委员会86年指定金融及其辅助业等行业及医疗保健服务业之工作者、国会助理、公务机构技工、驾驶人、工友与公务机构清洁队员等工作者适用劳动基准法。而公部门非依公务人员相关规定所进用之临时人员,则自97年1月1日起适用劳动基准法。

法官说,基隆市政府迳自于95年1月1日起,在未经杨男同意下自行为他转换成劳退金新制,依杨男旧制年资共计为35个基数,判决杨男得请领的劳退金为90万3875元。

新旧制之争!退休校警因这工作讨回51万劳退金差额。记者游明煌/摄影

新旧制之争!退休校警因这工作讨回51万劳退金差额。记者游明煌/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