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食善終1/病主法門檻高 斷食善終夯 卻掀被善終爭議
断食善终近期被曲解用意,悄悄掀起「被善终」乱象。记者曾原信/摄影
高龄化社会之下长照悲歌不断,倡议安乐死声浪再起,5年前,台湾虽通过病人自主权利法,可透过预立医疗帮助民众善终,但使用门槛高适用对象有限,使规范外的患者无法好好走最后一段路,近年卫福部立台中医院复健科医师毕柳莺推动「断食善终」,被视为解决照顾压力的解套方式,引发「被善终」乱象,医界对于断食善终表达不满,认为被过度美化且已经越界。
前体育主播傅达仁长年饱受病痛折磨,罹患胰脏癌末期,不愿成为家人负担,也不愿全身插管,2018年赴瑞士执行安乐死。隔年,台湾通过病人自主权利法,采预立医疗帮助患者好好善终。目前台湾拥有病主法与安宁缓和条例,2部法律规范。只是法规仍旧保守,对于适用患者的定义严苛,患者想撤除维生医疗,医疗团队也难以协助。
部立台中医院复健科医师毕柳莺看到善终法规痛点,倡议「断食善终」,透过逐步停止喂食,帮助患者「加速死亡」,达到善终目的。毕柳莺表示,从断食善终推动至今,已协助156患者执行断食善终,其中老衰、末期病人及退化性席病患者占比约4成,其余近6成、共88人是无意识插管卧床病人,即植物人。
毕柳莺强调,协助断食善终仍需取得患者本身的意愿,若已经是植物人,则由家属依患者过去的意愿,或价值观推测是否有善终的想法,她才会协助断食善终。
不过,国人对于断食善终的理解,并全然包含「自主意愿」,有医师透露,不少照顾者握有失智或失能长者全然的照顾权利,迳自采取断食善终,已踩法律红线,且家属协助断食,难以透过解剖等方式证实,是被善终,恐会酝酿成新乱象。
「病人有断食善终需求,表示现行善终法规有其限制,患者必须自力救济。」台大医院伦理中心主任蔡甫昌表示,国外把断食善终称为VSED,其中V意指「自愿」,是断食善终最重要的精神。台湾预立医疗决定书的签署率低,在没有法律架构规范下,迳自进行断食善终,被照顾者或是患者,具高度可能「被断粮断水」结束生命,在法律完备前,断食善终执行者不宜逾越病人意愿这条界线。
卫福部医事司司长刘玉菁表示,医事司曾就断食善终进行讨论,将持续提升预立医疗决定签署率,是否要协助病人断食善终,属于医疗伦理议题,医师应在谨慎评估医疗常规及伦理后,做出对病人最有利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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