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老婆说「别再跟畜生讲话」 邻居提早领8000「年终」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台中市张姓男子今年4月20日晚间8点多在马路上与黄姓邻居起口角,当下气得脱口而出「不要再跟畜生讲话」,没想到却被一状告法院,他认为自己只是转头和老婆讲话,根本不算公然侮辱。不过,台中地院法官认为,张男行径显然是拐着弯在骂人,最后还是判须赔偿8000元罚金

张男解释,吵架地点就是家门前大马路,他确实有转头拉着老婆说了几句「畜生」(台语)、「不要再跟畜生讲话」,但那是因为刚吵完架情绪激动,况且也只有对老婆抱怨而已,怎么能算是公然侮辱,「只是叫她别跟畜生讲话,他(黄男)就说我在骂他,如果法律认为我有错,我就是有错。」

▲张男认为自己只是在跟老婆讲话,根本没有涉犯公然侮辱。(示意图/CFP,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不过,台中地院法官认为,「畜生」按照一般社会通念具有轻蔑、嘲讽或是贬抑他人人格意涵,属于负面评价言词,会使人在精神心理感到难堪、不快,当然就算是侮辱的词,符合《刑法》对于侮辱的定义

其次,张男是在大马路边说,道路属于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数人得以共见共闻区域,不论他是当面对着黄男这样讲,还是转头和老婆讲,都算是拐着弯在骂人,显然已经构成公然侮辱罪的要件,只是考量双方受到的损害,最后仅判处8000元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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