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税率上下限全调高 财政部曝背后考量

财政部长庄翠云上午出席行政院会后记者会。(黄婉婷摄)

锁定囤房大户,行政院会6日拍板「房屋税差别税率2.0方案」,囤房税修法将朝县市归户改为全国归户,非自住住宅税率由现行1.5%至3.6%,调升至2%至4.8%,并采全数累进。财政部长庄翠云透露,主因是有地方政府反映原先税率在运用上并不足够,她也强调政府态度没有转弯,因该政策实施许久,现在是改革的时机点。

庄翠云上午出席行政院会后记者会,针对税率调整考量,她解释,囤房税率是做通盘合理调整。首先,若民众仅持有1间房屋且为自住,税率将从1.2%降为1%,但会排除豪宅,金额将由各县市政府分别订定;若有出租税率则从原先的1.5%到3.6%,调为1.5%到2.4%,若维持原来税率天花板,两者差距就无法达到鼓励出租效果。

庄翠云指出,至于3.6%提高至4.8%,主因是囤房税执行过程中,有地方政府反应3.6%在运用上并不足够,因此提高到4.8%。

财政部赋税署长宋秀玲透露,台北市有一直反映,但台北从2014年政策上路就执行到现在,因为做得够久才能提出此需求,当前10个执行县市中也有7个县市去年才上路,有做快做慢的问题。她有说,新加坡自用住宅税率为4%,出租住宅是10%,虽然房屋税轻重要看税基,但目前上限订4.8%也算合宜,会继续观察实施成效。

由于过去财政部对全国归户态度保守,针对改革转折点,庄解释,房屋税差别税率自2014年起实施,长时间来不断观察地方政府实施情形,目前有10个地方政府采取差别税率,是在此基础上,认为现在是采取全国总归户的时机点。

行政院发言人林子伦补充:蔡总统2016年上任以来,政府持续讨论跟推动健全房市发展各项政策,包含房地合一税的2.0,还有修正平均地权条例,各项政策已经逐渐有所成效,「没有所谓转弯的问题」,盼透过囤房税新制鼓励房屋释出、减少控制,落实居住公平正义。

媒体追问,囤房税是否可能造成租金上涨,庄翠云说,目前非自住房屋若出租给房客,税率天花板会从3.6%调降为2.4%,若房东让房客申请租屋补贴,转为公益出租人,税率则维持1.2,若出租给包租代管业者转社宅用,税率也是1.2%,都比一般持有房屋税率要低,目的是避免租金转嫁到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