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信托系列报导-上海商银高龄安养信托 安养晚年

上海商银表示,中年的汪小姐是家中独身女,从照顾年迈的父母经验,认知到必须提早为自己计划老年生活。上海商银建议汪小姐应建构经济安全网,可将部份资金交付信托,在信托专户中累积安养财源,降低被诈骗或不当挪用的风险。此外,汪小姐可在退休后再启动信托定期给付零用金之功能,以因应日常生活开销,倘若日后行动不便需人照顾时,可由信托专户代为支付安养机构或看护的费用,补强日渐衰退的财务管理能力。

在高龄者安养信托架构下,委托人多会委由信任的亲友担任信托监察人协助委托人处理信托事务,然而类似汪小姐无适当亲友可担任信托监察人的情况也不少见。民众在进行信托规划时,若有信托监察人需求者,可寻求律师、会计师或社福团体等协助相关服务。

上海商银特别提醒,由于失智人口比率升高,成年人监护之议题愈显重要。108年立法院三读通过「意定监护」制度,让意思表示健全者,得预先以契约方式与受任人约定,若本人受监护宣告时,由受任人担任意定监护人,代理其处理一定事务。意定监护人可委由信赖的亲人、好友、律师、会计师、医师或其他专业人士等担任。在信托实务上,由于监护人可代委托人对受托人为信托指示,因此,意定监护人应选择能贯彻委托人意旨,并保护、增进受益人利益之人来担当较为妥适。

信托监察人及意定监护人两者功能,可使信托契约之设计相得益彰,两者配合得当,将可让信托资金受更妥善之保护及运用,实现单身贵族于老年时享有经济安全、生活有尊严的愿望,幸福安养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