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性暴力報導指引 問題沒解決
针对媒体报导儿少及性暴力事件指引,卫福部保护斯强调,唯独「仅限于被害人」的相关资讯不能揭露。图为北市幼儿园事件曝光后,园所铁门遭喷漆。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卫福部上月公告「媒体报导儿少及性暴力事件指引」,规定不得揭露足以识别被害人身分的资讯。国民党立委王鸿薇和北市议员阙枚莎昨天举行记者会批「中央没想解决问题」,认为指引更保护加害人,也让许多媒体、地方政府无所适从。北市府表示,将先讨论出共识,让程序上更有正当性、更完备。
卫福部对此表示,新指引可揭露加害人、甚至机构名称的相关资料,唯独不能揭露被害人个人的资讯,避免受害者二次伤害。
王鸿薇说,新指引是因儿少法69条第2、第3项都规定「不得揭露足以识别前项儿童及少年身分之资讯」,政府、媒体即便知道加害者资讯,却因与被害者资讯高度重叠,容易反推被害者资讯而不敢报导,结果反而保护加害人,恐让无辜儿少再度受害;但指引第5条第1项又加注但书「不得揭露足资识别被害人身分之资讯」,绕一大圈还是没解决问题。
王鸿薇说,这分指引源自台北市信义区幼儿园狼师案,当时多名女童受害,但媒体担忧儿少权法第69条而集体噤声,如今若发生同样案例,有了指引后,媒体难道就敢报导吗?
阙枚莎说,媒体都在问到底该怎么办,卫福部应给社会交代;事实上儿少及性暴力事件加害者与被害者资讯本就高度重叠,按照卫福部的指引,令人遗憾的虐童、儿少性暴力案件,到底哪些案件可以解套揭露真相?
北市社会局儿少科长吴亚凡表示,中央的指引提及「足以辨别、公益性」等作法要如何审查,可以开会审议,但没有进一步指引该如何执行审议会,例如会议人数、审议原则,对地方政府来说,希望中央有更明确的原则或指引,才有遵循的依据。未来北市会先讨论出共识,让程序上更有正当性、更完备。
卫福部保护服务司长张秀鸳说,以北市幼儿园案为例,为避免对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二度伤害,依指引不可以揭露「仅限于被害人」的相关资讯,也就是不可写出「5岁女童某某某」。另也不能揭露未满18岁的行为人、被害人的家庭成员或亲密关系伴侣等资讯。
张秀鸳说,以北市幼儿园案为例,可邀教育局、社会局、警察局甚至卫生局,也可邀集儿权相关团体、熟悉幼教的老师,甚至媒体代表与会,讨论案件发展到什么程度才可以报导,「如果还是不能报导大家就没话讲,就不会变成一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