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英照谈STO 先解决适法性问题

司法院长赖英照表示,STO最应注意的是适法性问题

台湾证券代币(STO, Security Token Offerings)元月上路以来,发展情况颇受市场关注。长期注意台湾证券市场动态的前司法院长赖英照表示,最应注意的是适法性问题,为长久计必须妥善处理;全国商业总会BAC区块链应用及发展研究所执行长邓万伟则强调,STO证券币在台湾发展锁定中小企业,好好发展的话,每年可为券商带来千亿元收益,可惜法规太严格,导致到现在尚未有任何一档STO上市,须尽快取得突破

赖英照是在参加《东吴数金论坛》关于证券型代币发行的讨论会上,发表了上述看法。他强调,「要让管事的人了解产业,才能制订出适合产业发展的规范。」以STO的发展来说,证券交易法1968年颁布实施时,并未考虑到证券型代币,因此要修订相关办法,确实不容易。而金管会2019年发布STO监理规范架构草案,柜买中心2020年出炉的虚拟通货业务管理办法,就有适法性疑义主管机关授权任何单位制定办法,都须有合法授权依据。

东吴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庄永丞则补充说明,具体而言,在投资身分限制上,现仅开放专业投资人进行投资,造成募资不易,可参酌美国做法,依年收或资本作不同投资总额限制。另外,限制STO「一年一档」也不利企业制定分配融资计划,只要合乎证交法的最上位原则,不应过度限制。而STO募资超过3,000万元就要进沙盒实验规定,也应有所调整

邓万伟则分析,STO证券币的标的以中小企业为主,以台湾150万家中小企业中取前10%规划上STO板筹资,每档只募3,000万元,就有4.5兆市场规模承销商手续费可取得千亿元,养活十多家中小型综合券商。建议适度开放投资人身分、投资额度(如一般投资人5~10万元,专业投资人500万以上)等,也同步规划一级与二级市场。

资策会产业情报研究所资深产业分析师兼组长李震华则指出,国外实务来看,STO区分股权型、混合型、债权型、衍生型等不同类型,必须明确化有助加速市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