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处抽测空气清净机 戴森声明回应:重视三层面完整净化能力

消保处抽测市售空气清净机,公布10排名结果。(图/记者许展溢摄)

记者许力方综合报导

行政院消保处抽测10件市售「空气清净机」,13日在效能部分依洁净空气提供率(CASR)公开排名,新加坡大厂戴森(Dyson)接获消息后第一时间展开确认,15日发布声明回应,强调戴森重视三层面进行完整的净化能力评估,而非只聚焦于过滤速度或气流量,并使用自动模式来评估机器的感测能力,将焦点放在机器的过滤品质

声明指出,戴森相信空气清净机应该具备多重功能,包括一、有效感测污染源,二、适当捕捉污染物质,三、将干净空气吹送到室内的各处角落,因此重视在这三层面进行完整的净化能力评估,而非只聚焦于过滤速度或气流量。

戴森指出,戴森是在比一般测试空间更大的测试室,来检测空气清净机,并未使用一般检测方法会采用额外的风扇设备,借此反映一般住宅空间大小的真实生活环境,并且只使用自动模式来评估机器的感测能力,将焦点放在机器的过滤品质,而非过滤速度。

戴森强调,戴森空气清净机设计可消除99.95% 体积小至 0.1 微米的过敏原和污染物质(包括细菌病毒),并将干净空气有效吹送出来,适当净化整体室内空间

戴森空气清净机产品皆经过「净化均匀度测试POLAR (Point Loading Automated Response)」,透过约室内81m3 (约8坪)的实验空间,希望可更贴近消费者平常的居家情况。同时在室内共安装9个感测器,在并未使用外部循环设备之下,仅凭戴森空气清净机自身的能力,将空气滤清并吹送至各角落。

借由此量测方式,以确保产品可做到3件事,感测污染物质并自动反应、同时适当捕捉污染粒子与污染气体,将干净空气重新吹送到室内的每处角落。

另外,针对商品规格的部分,戴森已通过《商品标示法》和《商品检验法》,确认商品标示皆符合政府法规。「贴近消费者生活」为戴森一直在努力的目标,未来也会致力于遵守台湾有关产品安全能源效率和标示的当地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