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国旗法 陆要求广挂五星旗「爱国」:含幼儿园、驻港澳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五星旗。(图/达志影像美联社

记者陈政录综合报导

大陆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于13到17日在北京召开,据央视报导,《国旗修正草案》、《国徽法修正草案》今天正式提请二度审议,对国旗、国徽的悬挂和使用进行规范,增加对相关场所要求升挂「五星旗」的规定。等于系以法律形式,明确相关标准

据二次审议稿内容中共中央要求,专门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中央人民政府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应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并悬挂国徽;有条件幼儿园参照学校的规定升挂国旗。

▲大陆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正在北京召开。图为北京人民大会堂。(图/记者曾俊豪摄)

此外,大陆全国展览馆体育馆应当在开放日升挂、悬挂国旗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的徽章可以将国徽图案作为核心图案;另一方面,增加规定特别提到「公民在庄重的场合可以佩戴国徽徽章,表达爱国情感。」

对于国旗图案标准版本,二次审议稿还增加规定称,国旗图案标准版本需参照中国人大网中国政府网发布;中小学应当将国徽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学生了解国徽的历史精神内涵。」

国旗法修正草案》、《国徽法修正草案》是在港版国安法生效后,于8月8日开幕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上被首次提请审议,当时在新增条文中提到,不得倒挂或以有损国旗尊严方式升挂,不得随意丢弃国旗等。

由于中国国旗法、国徽法均已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因此待修正草案通过后,香港特别行政区也要配合实施,因此此次人大常委会审议结果法案何时上路引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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