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企业转往海外挂牌 证交所出招「预计最快年底上路」

▲证交所示意图。(图/资料照)

财经中心综合报导

由于近年来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海外挂牌上市之状况屡见不鲜,反观国内在今年的挂牌家数可能创下近年新低,证交所董事会于昨(22)日通过,未来将修改营业细则,如有上市公司的重要子公司到海外挂牌,需经过母公司股东会决议,并强化上市目的、对财务影响股权分散方式资讯之揭露,预计最快今年底开始实施。

此次证交所拟修改之营业细则内容如下:

一、提高子公司上市的决策层级至母公司股东会,包含其上市目的、对上市公司后续财务业务影响、股权分散方式、释股价格订定依据、释股对象、是否影响上市公司于台湾继续上市等项目,提请上市母公司股东会决议。

二、上市公司股东会通过后,应检送相关资料给证交所检视,是否依规定程序办理

三、为到海外挂牌,母公司若需对子公司进行股权分散,须有独立专家参与,要求上市公司降低对子公司持股比例累积达10%以上、或丧失控制力者,应事先找独立专家就释股价格合理性及对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影响出具意见书

四、要求上市公司应该将专家意见书、降低持股比例的方式及对象等提请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将审议结果提报上市公司董事会讨论。

证交所指出,由于企业商业考量,到海外挂牌发展自然有诸多理由。然而事实上税制、企业成长性等,非证交所能着力,证交所只能强调台股优势所在,并从交易面、发行面、基本面等做出更友善的改变,「把自己的市场做得更吸引人,而非阻拦企业到海外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