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居家量体温耳温枪、体温计就够用 不需用到额温枪!
▲台南市卫生局指出,居家测量体温,使用传统或电子体温计,或耳温枪,进行自主体温监测即可。(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冠新肺炎疫情延烧,测量体温的产品炙手可热,台南市卫生局呼吁民众,居家测量体温,可使用传统或电子体温计,或耳温枪,进行自主体温监测,方便又便宜。
为防范冠新肺炎疫情,有些机关开始要求员工自身健康状态管理,并使用「红外线体温监测仪」或「额温枪」监测进出人员体温,对「额温枪」的询问度大增,甚至卖到缺货。
黄伟哲市长以公共卫生角度建议,居家常用体温量测工具,传统或电子体温计、或耳温枪都是选项,出门前记录体温,进行自主监测。如果有发烧,尽速就医或在家休息。也提醒市民朋友,发烧的定义:额温大于37度,腋温大于37.5度,耳温则是大于38度。
台南市卫生局表示,民众选购电子体温计及耳温枪时,应留意外包装标示的品名、许可证字号、用法、制造日期及有效期间或保存期限等资讯,以保障自身权益。使用前,应详细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并遵照使用,使用后亦应妥善清洁及保管,勿置于阳光直射或高温处。
若使用耳温枪记录温度的变化,卫生局提醒,应尽量固定量测左耳或是右耳,如此才能得到较准确的纪录数据。单侧躺卧过久、运动前后或是穿着过量衣物都可能会影响耳温枪的量测结果,所以应避免于运动、泡三温暖、长时间晒太阳后等情况测量,以确保量测条件一致。耳朵如有受伤或是处于手术恢复期时,应先咨询医师后再进行耳温的量测。
卫生局也强调,耳(额)温枪、电子体温计皆属于医疗器材,未具药商资格,切勿于网路、脸书及通讯社群软体刊登贩售体温计等医疗器材讯息,以免触犯药事法,最高可处新台币200万元整罚锾。民众如使用后发现医疗器材品质不良,或因使用医疗器材引起不良反应,可通报卫生福利部医疗器材不良反应通报系统(通报专线02-2396-0100,网址:http://qms.f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