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首见! 寿险AC项下债券 一年限卖5%

近三年寿险AC变化

全球第一个针对摊销后成本(AC)项下金融资产祭出「限卖令」。金管会23日表示,寿险公会在2020年9月就订出问答集,明确2021年开始AC项下金融资产处分达5%,即达到「一致性重要性标准,若寿险公司一年内处分超过5%,则次年开始到2025年1月1日前,不得再将新的债券分入AC项下。

影响所及,今年起寿险处分债券获利将没过去灵活。

保险局副局长张玉𪸩表示,目前IFRS9对于AC项下金融资产,未明确定出何谓处分达重要性,检查局在金检时发现各寿险公司「定义差异非常大,标准不一,有公司过于松散,因此由寿险公会以「自律方式,订出5%的明确标准,检查局今年也将会列为金检重点

寿险业到2020年底约近新台币13.6兆元的债券,放在AC项下,即可以用成本列帐,市价变动并不会影响损益净值,但若处分AC项下的债券,获利即可认进损益表中,算是进可攻、退可守的最佳资产摆放位置。

但依据会计精神,放在AC项下的债券应该类似过去的无活络市场项目,即多数要持有到期,若进出频繁且显著,代表这类债券不适合分在无活络项下,AC则是订义交易量达重要性,该等债券就不适合放在AC,应是放在经其他损益按公允价值(FVOCI),或是经损益按公允价值(FVPL),即债券价格变动就会直接影响损益表或净值。

保险局表示,一般都是让各公司自行去分类、定义交易重要性,但检查局金检时发现,各寿险公司每年处分的AC债券量相当太大,即有些公司可能数百亿到上千亿元,有些可能只有数十亿元,甚至很少卖AC项下的债券。

所以去年9月即由寿险公司自行订出问答集,明确定义AC处分的一致性重要性,即「当年度累计处分AC金额」为分子,「当年AC帐列金额加上当年累计处分AC金额」为分子,相除后不得超过5%。保险局强调,这是「滚动式检视」,各公司每次在卖AC项下债券时都要确定没有超过5%,在投资决策时都会明列在报告上,且会计师查帐时也会检查,更重要的是金检时会列为检查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