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买国际板债券 5年内限制赎回

保险局副局长琼华表示,16日起保险业投资国际债券有限制5年不可赎回期(图/记者戴瑞瑶摄)

记者戴瑞瑶/台北报导

从16日开始,保险业投资国际板债券,将设定限制「不可赎回年期」须满5年,还有开放投资海外私募债权基金与私募不动产基金。

金管会日前陆续预告修正保险业国外投资管理办法,投资国际板债券,自发行日起算,不可赎回期须满5年,而若从次级市场买入,自交割日起,至少要有3年的不可赎回期。但开放投资海外私募基金范围,除了原本的可投资的私募股权基金,也开放可投资私募债权基金与私募不动产基金,有利于保险业做到风险管理弹性运用资金。保险局副局长施琼华表示,以上修正后的管理办法将于16日生效

此外,据保险局统计,截至今年3月底,国内寿险金融资产部位,最多在「无活络市场」金融资产为8兆7095亿元;「持有到期日」金融资产为2兆7506亿元;「备供出售」金融资产则为4兆8856亿元,而「备供出售」的未实现损益为负546亿元,显示今年首季部分汇损已反映。

我国寿险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会依照属性,在财报中分为「交易目的」、「备供出售」、「无活络市场」、「持有到期日」等分类。「备供出售」是依市价计算,因此未实现损益会影响净值;「无活络市场」是照成本计算,通常是较冷门的债券,或是无次级市场的债券。但「备供出售」、「无活络市场」可以随时买卖,而放在「持有到期日」则必须等到期日才能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