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升级!文化部所属表演场馆室内演出原则暂停或延期

▲未来文化部所属场馆室内活动超过百人建议延期或取消。(示意图记者吕佳贤摄)

记者林育绫/台北报导

针对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25)日宣布,公众集会活动「室内超过100人、室外超过500人」建议停办,文化部考量艺文活动参与人数众多,为免长时间近距离接触,降低可能的传播风险,已对所属机关机构行政法人表演、展览型场馆提出因应原则,包括观众人数超过100人建议取消或延期、间距1公尺以上等措施

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25)日宣布集会活动指引,文化部针对所属机关(构)及行政法人之表演、展览型场馆,提出因应原则如下:

一、文化部所属机关(构)、行政法人表演型场馆主办、合办及所属剧团乐团室内演出活动自即日起暂停;场馆外租办理之室内演出活动,观众人数超过100人以上,建议取消或延期;观众人数100人以下之演出,文化部了解其演出之困难,将请场馆主动协助演出单位延后演出相关事宜,若决定延后或取消演出,场租全额退回,并协助观众办理全额退票。

同时,因应暂停演出或延期,将视团队需要,在做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协调场馆提供表演厅或其他空间,让团队得以进行排练训练利用

二、文化部所属机关(构)、行政法人表演型场馆外租节目,若属100人以下之室内演出活动仍规划演出者、500人以下之户外演出活动仍规划演出者,必须依据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COVID-19(武汉肺炎)』因应指引:公众集会」提供之6项风险评估指标进行评估,若经评估具有较高风险,建议应延期或取消,或改以其他方式办理;倘评估决定办理,并应订定防疫应变计划,落实相关防疫准备与措施。

三、文化部所属机关(构)展览型场馆应重新计算同一时段容留人数,展场内观众人数不得超过100人,且参与者之间需保持1公尺以上距离为原则。

文化部已投入15亿元纾困振兴预算,因疫情造成冲击而有营运困难的艺文事业,可尽速向文化部申请纾困补助。文化部日前第一次公告「文化部对受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影响发生营运困难产业事业减轻营运冲击补助申请须知」,只要是今(109)年1月15日至3月底受疫情影响发生营运困难的我国艺文事业及自然人都可提出纾困补助申请,艺文事业可申请「减轻营运困难补助」及「因应提升补助」,自然人亦可申请「减轻营运困难补助」,文化部预计4月中旬将公告第2次申请须知。

文化部也将盘点所属机构年度预算,包括与国家表演艺术中心、国立传统艺术中心等共同研议如何运用今年度既有预算,协助表演艺术工作者与团队持续发展作品人才培育,以维持运能。

另外,文化部也已启动部会协调,争取艺文产业适用其他部会之纾困方案,例如考量映演业等大型事业业者有较高额贷款需求,已向经济部争取未来纳入大型企业纾困贷款专案,并由信保基金提供信用保证。

除既有15亿元纾困振兴预算外,文化部也正加强盘点第二波「移缓济急」预算,并向行政院争取纾困预算,以扩大纾困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