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紅保單亂象 金管會3招管理

股市飙带动保户「分红梦」,分红保单业绩拉长红,销售乱象却频传,有热炒成储蓄神单、或宣称分红率打败该公司股息率。金管会将出重手,从商品设计、资讯揭露、销售规定三管齐下,包括商品定价需通过利润测试「有多少分红、才能说多少话」,并让保户知悉「分红可能为零」。

金管会明天邀业者开会,订定寿险业办理分红保险业务应注意事项及商品送审规范,由保险局长施琼华主持,拍板后最快今年上半年可望上路。此外,该注意事项也纳入内稽内控,业者一旦违规,恐吃上最高一千两百万元罚单。

新制主要有三大面向,首先是商品设计,分红保单需设区隔帐户并分开管理,避免商品间存在交叉补贴问题,且区隔帐户每年度可分配红利盈余,应符合可持续性(避免一年很高、隔年又很低)、可负担性(因应终期分红)及平稳性。

此外,可分配红利盈余需至少分配百分之七十红利给保户,若连两年未能达到最可能的红利累积值,业者需向保户解释原因,并向金管会说明理由及改善措施。

至于商品定价需采「现金流量测试法」的利润测试。业者说,过去现金流量测试只针对利变商品,分红保单并未要求,新制纳入后,若利润测试没通过,业者就无法宣称有高分红率。金管会此举是要业者有多少分红能力、才能说多少话,而非迳自宣称高分红率、却又做不到。

其次是资讯揭露,新增需揭露「分红实现率」(实际发放红利金额与最可能红利金额的比值),让保户知悉该公司过去的分红绩效。金管会也要求需在销售文件、保险单面页、保单条款说明「分红非保证给付」,并需在要保书和建议书载明「最极端情况下,红利可能为零」,让保户知悉并签名以避免消费争议。至于分红列式分中分红、低分红及可能红利金额为零等三类,最可能的红利金额均需通过利润测试。

最后是销售规定,规定招揽时禁止以分红率与公司股息率、同业保单、银行存款或其他金融商品的报酬率做比较,例如百分之五分红率,不能以打败公司配息的现金殖利率百分之三做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