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林66公顷太阳能电厂要施工了 「筹设隐密」居民极力反对

花莲凤林公所邀集发电场周边住户观光业者、中兴部落头目镇民代表高进福、花县政府中区服务中心副主任黄新德等听取地方意见。(图/凤林镇公所提供)

记者兆麟/花莲报导

生丰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在花莲新光兆丰农场的66公顷土地设置太阳能电厂,由于电厂筹设过程始终不为外界知悉,直到电厂向花莲县政府申请施工许可,地方民众才知道要盖一个66公顷的太阳能发电厂,并已完成电厂筹设作业,引起当地民众、观光业者担忧。花莲县凤林镇公所16日邀集太阳能发电场周边住户、观光业者、中兴部落头目、镇民代表高进福、花县政府中区服务中心副主任黄新德等,就生丰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在兆丰农场土地设置66公顷太阳能发电场听取地方意见。

与会民众大都担心冲击生态、破坏环颈雉等保育类动物栖息地、造成中兴部落光害,坚决反对。镇长萧文龙则裁示请电厂与兆丰农场举办说明会,并请电厂依原住民基本法规定召开部落会议。新光兆丰农场拥有700余公顷土地,超过一半以上都未规划开发,凤林镇公所表示,依照「开发行为应实施环境影响评估细目范围认定标准」,太阳能电厂如非位处国家湿地,免进行环评,所以该太阳能电厂筹设过程地方政府不知情,也未征询过地方政府意见,直到14日花莲县政府依厂商申请,举办施工许可前会勘,地方政府才知道该电厂已完成筹设作业。

当日会勘时,公所代表随即提出「66公顷电厂范围内的农水路计划不取消、要求电厂召开地方说明会、该区为环颈雉等保育类野生动物栖息地、确认该区造林年限是否期满」等四项意见。与会民众纷纷表达反对太阳能电厂设置的决心,紧邻电厂预定地的观光业者也强调,他们的园区开发案已通过环境影响评估环境,如今电厂设置会不会对他们的环评造成影响;况且太阳能电厂的设置方式、对环境冲击、营运过程是否对环境造成破坏等资讯大家都不清楚,应该提供更进一步的资料让他们大家了解。镇民代表高进福则表示,数万片的太阳能板架设平地,可能会对一旁的中兴部落居民造成严重光害,届时民众健康和生活该怎么办?坚决反对太阳能电厂设置。听完民众意见,镇长萧文龙做出两点结论:一、要求生丰电厂与新光兆丰农场举办地方说明会,厘清地方民众疑虑;二、要求生丰电厂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规定召开部落会议,开发行为须获得部落会议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