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车祸录影搜证 驾驶对镜头气骂「不用拍」挨罚3千元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小货车驾驶阿辉(化名)去年6月间与一对夫妻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因为赔偿问题起口角,他见对方的妻子持手机录影搜证,当场气骂一句「妳不要拍啦,X」,因而挨告。虽然阿辉否认骂人,但新竹地院法官审理之后不采信他的说词,并依公然侮辱罪判处罚金3000元。

▲人妻在车祸现场拿手机录影搜证,却遭阿辉骂脏话。(示意图/记者许力方摄,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阿辉去年6月底驾驶小货车行经新竹市区某道路,却与一对夫妻(现已离婚)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因为赔偿问题起口角,对方的妻子见状,立刻拿出手机录影搜证,他不满遭到拍摄,当场骂出「妳不要拍啦,X」。

阿辉挨告之后矢口否认有公然侮辱行为,他辩称,当时自己不是在骂人妻,而是看见人夫要走,所以他是在骂人夫。

但新竹地院法官勘验手机录影证据,发现阿辉与人夫起争执之后,人妻全程均手持手机拍摄画面,而且镜头朝向阿辉,阿辉接着便对镜头说道「妳不要拍啦,X」,可见阿辉当时就是在对人妻表达不满。

法官表示,阿辉因为交通事故赔偿问题与夫妻俩发生争执,纵使不满人妻持手机拍摄,也应该以理性方式应对,而不是用言语公然侮辱,考量到他犯后仍否认犯行,最终依公然侮辱罪判处罚金3000元,得易服劳役3日,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