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是不能勉强的,宽恕也一样!

翁立扬

「死刑」应该废止吗?倘若「无期徒刑」是不能假释的,陈进兴一旦「无期徒刑」定谳,就注定要终老监狱中;我国是否应该用「无期徒刑」来取代所有的「死刑」?

假使,我也曾经受害于陈进兴;我没有死,但是全身瘫痪,只剩下头脑,可以自由运转;我应该无法接受「陈进兴不用死」这个判决;即使,「无期徒刑」真的不能假释,陈进兴一旦「无期徒刑」定谳,就注定要终老在监狱中,而无法再危害社会;我仍然希望陈进兴被枪决;没错,我就是想要「报复」陈进兴!

台湾是个法治社会,只要「合乎正义司法体系」依然存在,依然正常运作;我在道德上,就无正当性,私自雇用杀手,去杀陈进兴;而必须将我的心声托付给检察官,请检察官和行刑手,替我杀了陈进兴。

几年前,李家同教授在《联合报》上,写下了一篇推动「废死」的文章,标题为〈如果我被杀〉;在此用「红色字体拷贝一下──这篇文章所吸引我的部分:

如果我被杀,只要一息尚存,我一定会告诉杀我的人,我绝对宽恕他,也会为他祈祷,更会要求友人照顾他的家人,尤其要使他的孩子不再留在社会黑暗的角落。如果我无法说这些话,我也无所谓,因为我的太太和女儿绝不会痛恨杀我的人,她们一定会为他祈祷,也会照顾他的家人……

我并非善恶不分的人,我当然知道杀人是不对的,但我更知道,我们心中一定不能有任何恨意,更不能有报复的心理尤有进者,我深深感受到的是:宽恕最能带来心灵上的平安。前任教宗被刺,康复以后,立刻到监狱去探访那位刺杀他的人,而且始终面露慈祥的微笑……

美国有一种人,叫做阿米希(Amish)人,他们是和平主义者,二○○三年,一位带枪的人进入了他们的一所小学,开枪杀小孩,然后自杀,五位小女孩身亡,凶手自杀几个小时以后,一位阿米希人立刻去安慰这位凶手的太太,表示了对她丈夫的宽恕,一位阿米希人拥抱了凶手的父亲长达一小时之久……

欧洲一直是个国与国之间冤冤相报的地区,但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这一切都已过去,谁也不再记得当年的仇恨,欧洲的和平带来了空前的繁荣。反观非洲地区,国与国之间,似乎永远有着不能忘却的仇恨,这些仇恨带来了战争,当然也导致非洲的贫困……

尝试着,将李家同的「废死」理念,浓缩成两句话:「宽恕『伤害过我的人』」,而不要去「怀恨『伤害过我的人』」。

但是,我想,李家同可能不清楚:「宽恕」并不是一种「高尚的道德操守」,而是一种「高尚的感情」。

「道德操守」是「人类运用理性,所思辨出来的结论」;「道德操守」永远都是「理性」的。

而「人类的『感情』」与「人类的『理性』」是分离的。

「人类的『感情』」并不受「人类的『理性』」控制。

我无法「运用理性抉择:我要不要喜欢上这位女生?」。

我无法「运用理性抉择:我要不要将这位男生,当作好朋友?」。

我无法「运用理性抉择:我要不要对『路人甲产生好感?」。

我无法「运用理性抉择:我要不要宽恕『错怪过我的人』?」。

我无法「运用理性抉择:我要不要宽恕『造成我肢体残缺的人』?」。

我并没有肢体残缺,也不曾受害于陈进兴;但是,假如「陈进兴确实『用暴力造成我肢体残缺』」;我想,「陈进兴」这个名字,在我往后的心灵与脑海当中,将会与仇恨、屈辱、惊恐、疼痛紧密联系着;我绝对无法原谅陈进兴,更不可能驾驶着电动轮椅,到监狱里探访陈进兴。

「在2012年的今天,就废除死刑」就如同「强迫我去宽恕『一个我不想宽恕的人』」一样荒谬。

「在2012年的今天,就废除死刑」就如同「强迫我去爱『一个我不爱的女生』」一样荒谬。

「在2012年的今天,要求欧盟的某个国家恢复死刑」就如同「强迫我去怀恨『一个我已经宽恕了的人』」一样荒谬。

「在2012年的今天,要求欧盟的某个国家恢复死刑」就如同「强迫我不爱『一个我爱的女生』」一样荒谬。

「欧盟」的确是一个「比台湾美好」的世界,因为:欧盟﹝相对于台湾﹞对于犯错的人,充满了宽恕,充满了爱。

可是,「让台湾变得像欧盟一样:对于犯错的人,充满宽恕,充满爱」的方法,绝不是「强迫我去宽恕『一个我不想宽恕的人』」、「强迫我去爱『一个我不爱的人』」。

「废除死刑」就等同于剥夺我「针对『一个我不想宽恕的人』进行报复」的权力

剥夺我「针对『一个我不想宽恕的人』进行报复」的权力就等同于「强迫我去宽恕『一个我不想宽恕的人』」

「强迫我去宽恕『一个我不想宽恕的人』」并不能让我「真正宽恕他」;这样做,只会加深我心理的伤痕

「强迫我去爱『一个我不爱的人』」并不能让我「真正爱他」;这样做,只会让我变得更不快乐。

那么,该如何「让台湾变得像欧盟一样:对于犯错的人,充满宽恕,充满爱」?

每位个体,在出生时,就拥有了一套独一无二的「人格特质」,这套「人格特质」,除了包含,他们当下的「人格特质」之外,也包含了,他们未来,进入青春期、中年、老年之后的「人格特质」。﹝这就是:每个人「先天的人格特质」﹞

但是,每位个体的「人格特质」,也会因为「后天而非先天的因素」,比方说「成长历程中的点点滴滴」,而发生「改变」。﹝「改变」之后的「结果」,就是:每个人「后天的人格特质」﹞

欧洲人拥有「比我们健康的成长历程」,因此拥有「比我们健康的人格特质」,因此,欧洲人相较于我们,更加能够「宽恕他人、帮助他人、关怀他人、替他人着想、博爱大众」。

倘若「我们的下一代的『成长历程』」比「我们这一代的『成长历程』」更加健康;「我们的下一代的『人格特质』」自然就会比「我们这一代的『人格特质』」更加健康。

倘若「我们的下一代的『人格特质』」比「我们这一代的『人格特质』」更加健康;「我们的下一代」自然就会比「今日的我们」更加能够「宽恕他人、帮助他人、关怀他人、替他人着想、博爱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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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健康的社会当中任何陌生人与陌生人之间都会将彼此,当作「『还没有相遇』的家人」因此,无论任何人在社会中遭遇了任何不幸【比方说:某甲和某乙,在同一条道路上,骑着各自的机车某乙因为不熟悉路况,而不小心,将某甲给撞伤了】「受伤的那个人」不但不会怀恨「给自己带来创伤的那个人」还会不由自主得去关怀「给自己带来创伤的那个人」内心中的伤痛、徬徨与不舒服

在一个不健康的社会当中任何陌生人与陌生人之间都是没有任何感情的即使是亲子夫妻同学同事之间,都没有任何感情因此,当一个人伤害了另一个人「受伤的那个人」不但不会在意「给自己带来创伤的那个人」过得好不好还会不由自主得去怀恨「给自己带来创伤的那个人」

李家同有个很大的梦想李家同不希望:台湾的任何陌生人与陌生人之间是没有任何感情的当一个人伤害了另一个人「受伤的那个人」不但不会在意「给自己带来创伤的那个人」过得好不好还会不由自主得去怀恨「给自己带来创伤的那个人」

李家同希望:台湾的任何陌生人与陌生人之间都将彼此,当作「『还没有相遇』的家人」无论任何人在社会中遭遇了任何不幸「受伤的那个人」不但不会怀恨「给自己带来创伤的那个人」还会不由自主得去关怀「给自己带来创伤的那个人」内心中的伤痛、徬徨与不舒服

但是,感情是不能勉强的,宽恕也一样

在2012年的今日「台湾人的『人格特质』」还没有「欧洲人的『人格特质』」那样健康

在「台湾人的『人格特质』」变得像「欧洲人的『人格特质』」那样健康之前

台湾人依然必须依赖「死刑」来填补我们「不健康」的「人格特质」

否则我们「不健康」的「人格特质」只会变得「更加不健康」

假使,我被陈进兴百般蹂躏陈进兴造成我全身瘫痪只剩下头脑,可以自由运转「枪决陈进兴」固然不能抚平我「心灵的创伤」然而倘若「欧盟的影响力、台湾废死联盟的影响力」导致了陈进兴在死刑定谳之后,迟迟无法被枪决最后,陈进兴在监狱中,被关到终老「我的心灵」绝对会因为「陈进兴不是被枪决而死,而是自然死亡」而产生「更大的创伤」

「废除死刑」就等同于剥夺我「针对『一个我不想宽恕的人』进行报复」的权力

剥夺我「针对『一个我不想宽恕的人』进行报复」的权力就等同于「强迫我去宽恕『一个我不想宽恕的人』」

「强迫我去宽恕『一个我不想宽恕的人』」并不能让我「真正宽恕他」这样做,只会加深我心理的伤痕

●作者翁立扬,辅仁大学历史系学生。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网友更多声音与讨论,投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