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肉偿 孕妇也遭殃
以林资皓为首的高利贷集团,伙同邵中芬(女,卅八岁)、朱国兴(男,四十二岁)经营收放款业务,利用简讯及网路邮件,招揽需金孔急的被害人,年利率高达六○○%;林嫌还提供「肉偿」还款,不是逼使被害人到酒店或护肤店兼差,就是要求发生性关系或包养,初估至少有十多人受害。
台北县刑警大队接获陈姓女子报案指称,元月间她接到借贷广告简讯,因急需用钱,遂向林资皓(男,卅一岁)借款十万元,缴付十五万余元利息后无力再还款,没想到对方竟要求性交易抵债。若不从,则率众前往她任职的电子公司恐吓主管代为清偿。
警方监听发现,林嫌见陈女为单亲妈妈且颇具姿色,趁她无法缴息时,去电要求「肉偿」;即使陈女身怀六甲仍不放过,还声称等她十月生产后,介绍到酒店或护肤按摩店兼差。
警方廿三日在台北市查获林嫌等三人,初步清查被害人多达卅人。惟林嫌供称,他共放款九百多万元,比照银行利息,迄今只收回八百多万元,自己还得倒贴。警讯后,依违反重利及恐吓罪嫌,将林嫌等三人移送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