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前夫「婚前硬上」…强脱裤性侵5次!检疑惑:你怎么还愿意跟他结婚? 

花花前往警局指控前夫前性侵她5次得逞,检察官觉得被性侵还结婚,实在不符常情,最终不起诉阿俊。(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陈雕文、徐恺昕新北报导

新北芦洲分局接获女子花花(化名报案控诉,前夫阿俊(化名)在2人结婚前性侵她5次,同时还激动拿出手机的LINE对话纪录以示证明。检察官认为花花控诉自己被性侵,但事后却和阿俊同居甚至结婚,与一般常情不符,虽花花有提出责怪男子硬要内射的对话纪录,但检方仍判定事证不足,对阿俊不起诉。

起诉书内容指出,花花与阿俊2018年10月相识,交往1个月后,阿俊就搬进花花位在芦洲的租屋处同居,2019年1月两人登记结婚,遗憾的是婚姻仅维持3个月就告吹。花花指控阿俊在两人结婚前的2个月期间,一共强行脱她内裤,性侵5次得逞。

北市地检署开庭时阿俊否认性侵,觉得自己很无辜,指双方交往期间从未违反女生意愿,强迫发生关系。花花则表示,两人才见面2、3次时,阿俊就对她伸出狼爪意图发生关系,她当时觉得得发生这种事不太好,但阿俊也不顾她意愿,只说声「来不及了」就直接内射,不过详细经过因事发有点久远,她也不太清楚当初内裤是自己脱的,还是阿俊脱的。

花花表示有段时间与阿俊断了联络,但后来不知为何又再连系上,当时阿俊除了会到她家打电动外,还会把行李带来放在她家,最后就自然而然地住了进来。两人同住期间,阿俊又再次性侵她,双方再次为「内射」而争吵,直到某次花花月经没有来,医生初步诊断可能怀孕,她因为不想拿掉小孩阿俊才决定结婚把她娶回家

检察官调查后认为,花花的指控内容令人怀疑,因一般人遭到性侵,理当会大声尖叫求救,找机会逃离现场,但花花却在案发后继续与阿俊联络,甚至还结婚同居共处一室,这样的剧情实在怪异,不符合常理。虽从花花的LINE对话纪录中可见她确实有责备阿俊,「你根本不尊重我,我要你带套,你也不要,一直把我内射,打了排卵针,你也是一样不顾我意愿,硬上内射,都没想过我会不会怀孕」,但检察官仍认为事证不足,对阿俊不起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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