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职学生修全民国防课程 可折减军事训练至多5日

高中生修过2学分全民国防教育课程,可在之后的4个月军事训练中折减至多5日。(本报资料照片

教育部会衔国防部内政部最近修正「全民国防教育军事训练课程折减常备兵役役期与军事训练期间实施办法」,让适用108课纲的高中职及五专前3年学生,在修过2学分的全民国防教育课程后,仍可折减军事训练期间至多5日。

教育部表示,在107学年入学的高中职或五专新生,他们适用99课纲,必修2学分全民国防教育课程,如果他们在学期间又参与过打靶体验,可在之后的军事训练中折减5日;如果未参加打靶体验,则能折减4日。

教育部说,108课纲去年实施后,原本全民国防教育课程内容中的「基本教练」、「步枪基本训练」都已不见,而是调整为「全民国防概论」、「国际情势国家安全」、「我国国防现况发展」、「防卫动员灾害防救」及「战争启示与全民国防」等。

为维护学生折减军事训练期间之权益,教育部会衔国防部、内政部于6月10日发布修正「全民国防教育军事训练课程折减常备兵役役期与军事训练期间实施办法」,让现在高中职学生修习的全民国防教育课程,可以跟折抵军事训练期间规定相呼应。

教育部说,现在年轻男性要接受4个月的军事训练,他们在高中期间修习的全民国防教育课程,从以前到现在都是至多折抵5日,并未因为108课纲的实施而有所改变。

教育部提醒,修毕全民国防教育课程学生如欲申请全民国防教育军事训练课程折减军事训练期间,应将就读学校成绩单正本送交该校军训单位教务单位审查,经核对无误后于成绩单右下角加盖印记,并载明成绩合格之全民国防教育军事训练课程内容、时数及得折减日数后,向训练单位申请折减军事训练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