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骚案件恐增2成 警忧人力不足

《跟踪骚扰防制法》今年6月1日施行,警政署紧锣密鼓展开执法教育训练。警政署长陈家钦出席相关研讨会,向各警政首长强调,要将法案专业知识扎根基层。(警政署提供/胡欣男台北传真)

跟骚法6月上路,第一线员警表示,以前没跟骚法,类似案件会以性骚扰受理,未来被害人会认为有专法,普通跟骚可处1年以下徒刑,而非仅是行政罚,报案时会选择罚则较重的跟骚法提告,案件恐增2成,在现有各种刑事专案压力下,忧心警力不足应付。

官警表示,跟骚法构成要件,须有反复实施、性与性别有关,除8大样态外,其他类似跟踪、骚扰犯罪,只能等新法上路再检视;但警方发出告诫书对行为人没实质影响,也没刑事责任、前科,一有民众想要,员警就会开,容易浮滥开单。

民庭法官表示,依据跟骚8大样态,被害人可依2管道向民事法庭声请保护令,首先可先向警察报案取得告诫书,若行为人2年内再犯,可直接向法院声请。第2种方式,可由检察官、警察,不须开告诫书,直接向法院声请。

法官认为,跟骚法授权警察审核,情节轻微犯行,就书面告诫,犯行严重者,可移送地检署,由检察官向法院声请保护令。先让警察调查过滤,可降低法院人力负担,也是多一个保护被害人的方法。

但有基层员警认为,以后除要侦查,还要书面告诫行为人,在警力不足下,更增添负担,预料案件恐增加2成。

此外,也有员警抱怨,新法交由警方判断,恐怕会让警方无所适从,戏称民众可能只是刚好跟女性同方向回家,就被当成变态报警。

新法施行的过渡期,警方仍呼吁,若遇到跟骚可报警处理,警方一定受理侦办;若自觉有危险,警方也会加强巡逻,保护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