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同组报告竟被网路骚扰8年!妇团忧「跟骚法漏洞」吁增概括条款

记者林育绫/台北报导

行政院会今(22)日通过各界期盼的《跟踪骚扰防治草案》,将8种跟踪骚扰行为样态纳入规范,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重可关5年!不过现代妇女基金会认为,由于跟骚行为会不断改变,明定8种样态的缺点是可能有所遗漏、保障不全;且法规中「与性或性别有关」难以判定,像是有人被伴侣爱慕者骚扰、还有大学同组就被对方骚扰8年,这些都不一定适用,建议加上概括性条款来防堵。

▲《跟踪骚扰防治草案》通过,但可能保障不全。(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根据《跟骚法》草案内容,「跟骚」是指以人员车辆工具设备电子通讯、网际网路或其他方法,对特定人反复或持续为违反其意愿,且与性或性别有关,使被害人生畏怖,足以影响日常生活或社会活动。

▲8种跟骚行为态样。(图/内政部提供)

而「跟骚行为」的界定有8大类型,内容包括:1.监视观察跟踪或知悉特定人的行踪。2.盯梢守候尾随特定人士住所或经常出入之场所。3.对被害人警告威胁、嘲弄、辱骂等。4.以无声电话空白信等干扰特定人士。5.过度追求、要求约会或其他追求行为。6.寄送物品影像。7.出示特定资讯。8.冒用名义订购物品或服务

现代妇女基金会研究员秋兰接受《ETtoday新闻云》电访表示,「8种跟骚行为」没办法穷尽囊括所有样态,因为跟骚的行为可能会不断改变,明定8类的优点是法条明确,可以有所依循,不会不着边际;但缺点就是可能有所遗漏,难以全面保障所有被跟踪骚扰的受害者

她表示,先前民间团体或立委提出的跟骚法版本中,不少都有加上一条「其他相类之行为」的概括性条款,让保障更全面;不过此次通过的草案当中并没有这样的条款,担心保障不全。

网路上也有许多跟骚案例。(图/取自免费图库stocksnap)

王秋兰也说,草案中提到「与性或性别有关」的界定也相当模糊,在过往社会文化脉络下,会认为跟踪骚扰多半和性别暴力相关,但是现实中许多被跟踪骚扰的案例,不一定与性或性别有关,该如何判定还有许多模糊空间

举例,像是有许多网路跟踪骚扰的案例,还有个案在大学时期没答应某同学同组报告,没想到对方竟然持续8年骚扰,在网上用假帐号不断批评,甚至透露「我知道你在哪、穿什么」的资讯,引发受害者恐慌;还有人是「被伴侣的爱慕者骚扰」,这些到底算不算是「与性或性别有关」?都还有待讨论,因此基金会也将持续提出倡议,希望能加上概括性条款,更全面保护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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